第78章 股权代持与核心技术隔离(2/2)

一周后,“新能材料科技(滨海)研发有限公司”正式注册成立,办公地点选在离主厂区有一定距离的科技孵化器内。

苏晓晴和李阳作为核心技术负责人,同时兼任研发子公司的联合ceo。

在楚丽瑶推荐的资深法务团队协助下,林志军启动了核心专利的转移工作。

公司成立以来,围绕“石墨烯\/高镍三元复合正极”“低温优化电解液”“第三代石墨烯电池材料”等核心技术,累计申请了27项发明专利、43项实用新型专利。

这些,是“新能材料科技”最值钱的“技术骨架”。

法务团队逐一对专利梳理、评估,最终选定19项最核心、最具技术壁垒的专利(尤其是第三代材料的基础专利、低温电解液的关键配方专利),通过“专利转让+独占许可”的组合方式,转移至新成立的研发子公司名下。

而主公司“新能材料科技”,则获得这些专利的独家生产使用权。

“相当于把最值钱的‘技术大脑’,放到了一个独立的‘保险箱’里。”

林志军在研发子公司的启动会上,向核心团队解释布局逻辑。

“未来,即使主公司的生产、股权遇到风险,只要研发子公司在我们手里,核心技术就不会丢,我们随时能东山再起。”

苏晓晴看着专利转移成功的公告,眼神亮了起来。

“这样一来,李建仁就算真收购了主公司,也拿不到最核心的技术根脉。生产可以复制,但‘第三代材料’的底层专利在子公司手里,他绕不开。”

李阳也点头附和:“而且研发子公司独立运作,我们能更专注于技术迭代,不受生产端琐事干扰,效率会更高。”

当这两步布局完成时,“新能材料科技”的结构已悄然改变:

- 股权层面:核心控制权仍在林志军及核心团队手中,但部分股份通过代持变得“隐蔽且分散”,增加了恶意收购方“收集足够股份以获得控制权”的难度;

- 技术层面:最核心的专利资产被隔离在独立的研发子公司,主公司只保留“生产使用权”。

这意味着,生产端是“可被觊觎的肥肉”,但研发端是“拿不走的骨架”。

这种“生产与研发分离”的防御结构,就像给公司穿上了一件“铁甲外套”。

外层(生产)可以承受冲击,甚至暂时“被夺走”,但内层(研发)固若金汤。

只要核心技术根系还在,公司的生命力就不会断绝。

林志军站在研发子公司的办公室窗前,看着楼下主厂区忙碌的生产景象,又望向手中研发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心中稍感踏实。

却也明白:这只是防御的第一步。

李建仁的资本力量深不可测,真正的考验还在后面。

但至少,他们不再是毫无防备的“裸奔者”,已然有了应对恶意收购的“盾”。

(悬念:张天浩知道这个消息后,又有什么新动作呢? 请看第8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