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2章 灵瑶拟条例,细化放足步(1/2)
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中旬,景仁宫的书房内,烛火彻夜未熄。灵瑶坐在案前,手里握着毛笔,笔尖在宣纸上划过,留下工整的字迹——她正在起草《后宫陋习整改条例(放足篇)》。案上摊着几张纸,上面密密麻麻记着闻咏仪的叮嘱、尚食局提供的药材清单、太医拟定的康复方案,甚至还有几名老宫女反馈的“放足痛点”,这些都是她细化条例的依据。
“第一阶段,宽缠布。”灵瑶轻声念着,笔下很快写出具体条款:“首月(十一月),已裹足宫女每日缠布减原厚度三分之一,布条长度缩短半尺,避免过紧压迫脚踝;尚食局每日供应艾草泡脚包(艾草、红花、生姜按3:2:1配比),睡前泡脚半个时辰,促进血液循环。”
她想起昨日太医提醒“突然全拆易致脚踝变形”,便在条例中明确分三阶段推进:第二阶段(十二月),缠布再减三分之一,仅保留轻薄棉布固定,允许宫女缓慢行走锻炼;第三阶段(次年正月),彻底拆除缠布,由太医逐人检查脚踝恢复情况,对恢复较慢者额外配药膏按摩。
除了放足步骤,灵瑶还加入“健康保障”与“违规惩处”条款:太医每周巡各宫一次,记录宫女恢复情况;各宫掌事嬷嬷需每日核查缠布厚度,若发现私自加缠者,先警告,再犯则罚抄《整改条例》十遍;若因私缠导致脚疾加重,嬷嬷需连带受罚。
“这样应该就周全了。”灵瑶放下笔,将条例通读一遍,又修改了几处表述,比如把“减厚度”明确为“原缠布三层减为两层”,把“泡脚时间”精确到“酉时(傍晚5-7点)”,确保宫女和嬷嬷都能看懂、执行。
次日清晨,灵瑶将条例呈给闻咏仪。闻咏仪看着条例中细致的阶段划分和保障措施,笑着点头:“你考虑得比我还周全,连泡脚的时辰都定好了,这样嬷嬷们便没理由推脱,宫女们也知道该怎么做。”她当即下令将条例誊抄数十份,张贴在各宫显眼处,同时让灵瑶带着条例去各宫宣讲,确保人人知晓。
宣讲到翊坤宫时,却出了意外。翊坤宫的答应李氏,年方十七,入宫前便已裹足三年,听闻要放足,竟躲在寝殿里不肯出来。掌事嬷嬷无奈道:“李答应说‘大脚女子难看,会被其他主子笑话’,昨日偷偷把缠布加回了原来的厚度,劝了好几次都不听。”
灵瑶没有直接去催,而是先去请了太医院的张太医,才敲响李氏寝殿的门。“李答应,奴婢不是来催您放足的,是请张太医来给您看脚的。”灵瑶的声音温和,没有半分指责。
李氏犹豫片刻,还是开了门。她穿着绣鞋,走路时依旧小心翼翼,脸色却带着几分苍白——灵瑶注意到她的裤脚隐约渗着血丝,显然是私加缠布磨破了皮肤。
张太医上前,轻轻托起李氏的脚,解开缠布时,李氏疼得倒抽一口冷气:“别碰!疼……”缠布下的脚踝红肿不堪,几个脚趾已经出现轻微变形,皮肤磨破的地方还在渗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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