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7章 提倡晚婚育(2/2)

“哎,偌大的皇家科学研究院,就这么几个年轻男子,还都不成样子!” 徐庆春无奈地摇了摇头。

(叶璇子、刘力虎:你礼貌吗?;雅各布、安东尼:什么鬼?)

陈三七并未理会,摆了摆手,大大咧咧地说道:“哎呀,不想这个了,船到桥头自然直嘛,到时候再说啦。”

年仅十四岁的陈三七,在这个年代已然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

陈家作为医学世家,深知女孩子身体尚未完全发育好,不宜过早提及婚嫁。

可农村的许多人家却不这么想,不管不顾女孩子的身心发育,早早将她们许配出去。

这也导致古代女子在生产时,遭遇危险甚至死亡的几率极高,胎儿的存活率也低得可怜。

一些大夫联合起来向乾圣皇帝上书,希望能在报纸上大力宣传女子应在十六岁或十八岁之后再婚嫁的理念。

在后世,三十岁都不算作是晚婚,而在封建社会,十五六岁婚嫁那是很正常的,而农村的现状却让人触目惊心。

很多女孩子因家中贫困,发育不良,还要承担繁重的农活。

她们比城镇女子嫁更得早,可农村恶劣的生产和生育条件,使孕妇和胎儿双双毙命的概率大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