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扩大会议六(2/2)

官府会从里甲之中挑选合适的人员担任吏员。里甲中的民众相对熟悉当地情况,被挑选为吏员后,便于开展一些与地方事务相关的工作。

比如在征收赋税、统计人口等工作中,从里甲中选出的吏员能够利用对本地情况的了解,更有效地完成任务。相当于是后世的社区工作人员?

以上都为正常招募,还有一种是充役,是带有惩罚性质的。由罪犯家属或罪犯本人充吏。

在明朝,部分罪犯家属或者一些罪行较轻的罪犯会被罚充为吏员。

例如,某些涉及轻微经济犯罪(如小数额的欺诈等)的罪犯,可能会被判处充吏若干年。

他们在官府中从事一些诸如打扫卫生、传递文书等较为低下的吏员工作。

还有一种是由军户余丁充吏,军户是明朝的一种特殊户籍类型,主要负责为军队提供兵员,但是当军户中的正军出征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军役时,其家中的余丁可能会被安排充吏。

这样既可以解决军户家庭部分生计问题,又能为官府补充吏员力量。

这些军户余丁在官府中可能从事与军事后勤保障相关的一些吏员工作,如管理兵器库的账目、协助军队的物资调配等事务。

乾圣皇帝听完韩爌的介绍之后道:“这简直就是莫名其妙的,为什么国家的工作人员会从犯罪分子里面选呢?不进行政审吗?这就和以前那些官员们犯事了也是被发配去戍边一样的,让犯人去把守国门,这不是把国事当成儿戏吗?不行,不行,这得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