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要孩子又不是我一个人的事(2/2)
在他的记忆深处,关于“烟”和“陆亦可”是紧密相连的,但那是一种截然相反的关联。很久以前,当他们都还年轻,当他还只是韩鹏,她还是陆好的时候,在那个充满阳光和青草气息的军校操场边,或者是在某个静谧的夜晚,她曾不止一次,用一种混合着关心和娇嗔的郑重语气对他“约法三章”:
“韩鹏,不许抽烟!听见没有?”
“为什么?”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就是不健康!而且……”她皱着鼻子,做出一个嫌弃的表情,“味道很难闻!沾到衣服上,头发上,怎么洗都感觉有股味儿,我不喜欢!”
那时候,她的眼神清澈而坚定,带着少女特有的、不容置疑的认真。
他会笑着答应,尽管有时候任务压力大,偶尔也会破戒,但总会想方设法不让她闻到味道。烟草的气息,在那个属于他们的青春记忆里,是与“不被喜欢”、“需要隐藏”划等号的。
所以,此刻,他只是本能地觉得,快要到下班回家的时间了,赵东来不应该带着一身浓重的烟味回去。他不想让那个记忆里讨厌烟味的人,因此而感到不适。这是一种深植于过往习惯的、几乎不经思考的维护,尽管时过境迁,维护的对象早已变成了别人的妻子,而他自己,也早已习惯了用尼古丁来麻痹某些深夜的思绪。
时间在沉默的回忆和现实的静谧中悄然流逝。墙上的时钟指针,终于精准地指向了下班时间。
“行了,不扯了。”韩鹏站起身,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脖颈,发出轻微的咔哒声,“案子明天再碰,你也赶紧回去吧,别让家里等急了。”
赵东来也站了起来,将桌上的文件整理好,脸上的疲惫难以掩饰,他点了点头:“嗯,走了。”
两人并肩走出会议室,在走廊尽头分开,一个向左,一个向右。韩鹏走向市局大楼的停车场,而赵东来则走向省委家属院的方向。
夕阳的余晖透过走廊尽头的窗户,将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他们各自怀揣着一段与香烟有关、却指向不同回忆和现实的心事,融入了京州傍晚渐渐亮起的万家灯火之中。
没有惊心动魄的案情,没有唇枪舌剑的审讯,只有两个男人之间短暂的、掺杂着过往影子的日常碎片,以及那无声弥漫开来的,关于时间、改变和未尽之语的淡淡惆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