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功勋制的完善(2/2)
经过近半个月近乎不眠不休的推敲、争论、修改,一部堪称详尽的《靖难军功勋暂行条例》终于初具雏形。
这部条例,用相对浅显的语言,明确了功勋的四大来源:战功、政绩、训练、技艺革新。
战功方面,细化了数十种具体情况的功勋点数,从斩将夺旗到斥候探报,从攻坚先锋到后勤保障,几乎涵盖了战场上所有可能立功的环节。
政绩方面,则针对文官和地方官吏,以其治理区域的户口增长、赋税完成、讼狱清明、水利兴修等指标评定功勋。
训练方面,对部队的日常操练、季度考核成绩设定标准,优胜者集体及主官皆有功。
技艺革新则颇具曹豹特色,凡对军械、农具、医药、工程等提出有效改进并获采纳者,依其效用大小评定功勋。
赏赐与之严格对应,从最低的几十个功勋点可换一匹绢、几斛米,到成千上万点可换良田百亩、宅院一座,乃至直接提升军职、获得虚衔荣爵。条例还明确规定,所有赏赐的田地,主要从无主荒地、抄没的逆产中划拨,不得侵占民田。
最重要的是监督机制。设立直属于刘备、吕布的“功勋司”,由刘晔暂领,陈宫、曹豹协同监督。各军设功曹,独立记录。所有功勋记录定期核对、张榜公布,设立申诉渠道。
当曹豹将这份凝聚了众人心血的厚厚一叠条例草案,郑重地放在刘备和吕布面前时,连吕布都难得地认真翻阅了许久。
“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吕布放下草案,脸上露出满意之色,“以后哪个兔崽子再敢抱怨分赃不均,就把这玩意儿拍他脸上,让他自己算算够不够格!”
刘备更是感慨万千,握着曹豹的手:“子仲,公台,子扬,糜先生……此制若行,我军心可定,根基可固!此乃王霸之基也!”
随着刘备和吕布的联合签署,《靖难军功勋暂行条例》正式颁布。抄录的文本被快马送往各地军营、官署,并由识字的文吏向所有士卒、官吏宣讲。
消息传出,军中反应各异。大部分底层士卒欢欣鼓舞,他们看到了清晰可见的上升通道和实实在在的利益保障。一些原本心存怨气的吕布旧部,在仔细阅读了条例后,也暂时按下了不满,准备在未来的战斗中凭本事说话。当然,也有极少数习惯了浑水摸鱼或者依靠资历、关系混日子的人,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寿春城内,那股由曹操使者带来的、若有若无的猜忌阴霾,似乎被这股强劲的、追求“公平”与“功绩”的新风,吹散了不少。所有人都意识到,联盟的游戏规则,正在发生深刻而明确的变化。一个属于实干者和勇武者的时代,似乎即将到来。而第一次依据此制进行的大规模封赏,也进入了紧锣密鼓的准备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