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古代弃女(33)(2/2)

谢励:“媳妇,我不是你最爱的人了吗?”

“你失宠了。”

青鸢安慰他:“表哥,你好好做事,把事情办好了,还是可以复宠的。”她看着秦菡,问她:“是吧嫂子?”

“是!”

谢励:“……”

他家小表妹果然是个奸诈的。

***

谢励在京兆府大门外开堂审案,允许百姓围观。

李二丫和王文秀一见面就开始痛骂对方,你一言我一语的对质,倒是很快就把事情讲清楚了。

围观百姓都觉得,这俩都不是什么好人。

青鸢的人在人群中引导舆论,骂完这个骂那个。

但李二丫把人家孩子养死了,还隐瞒真相继续骗人,确实是有问题。

谢励判了李二丫二十杖,没收叶家财产,包括土地。打完他就把人放了。派衙役跟着李二丫回了南雁村。

关她这几天就可以了。李二丫还得回去给自己丈夫和儿子下葬呢。

这回财产一没收,叶家就会重新回到一贫如洗的状态。

李二丫神情麻木,她不知道自己怎么把好好的日子过成了这样。

明明不久前,她还是南雁村的富户,衣食无忧,有夫有子有孙,还有安远侯府的庇佑,在南雁村无人敢惹,这才过了几天啊,她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她现在比当年还要惨。至少当年她还年轻,还能生孩子。现在呢?她一把年纪,一无所有,丈夫死了,儿子死了,和安远伯府结仇了,以后的日子还能过下去吗?

她看起来很惨,但青鸢一点都不同情她。

原身和李二丫的仇恨其实没什么,徐聘婷派人去杀她,这件事李二丫一开始是不知道的,只是后来原身死了,李二丫有所猜测,并且把事情模糊过去,没有追究而已。

但是青鸢和她有仇啊。在青鸢来了以后,李二丫可是和叶青山商量着要置她于死地呢。

至于王文秀,说是和人交换养孩子,但本质上就是遗弃。本朝律法对于遗弃亲生子女没有相应的规定和处罚,但是可以借鉴另一条:遗弃收养子女者,徒两年。

律法承认收养关系。收养孩子要在官府走收养程序,一旦收养达成,养父母就不能再随意遗弃这个孩子了。一旦遗弃,就会被判刑。

谢励判了王文秀徒两年,择日出发。

王文秀觉得天都塌了,当街喊冤,说她没有遗弃孩子,只是跟人交换养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