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五零孤女(18)(2/2)
邵瑾凑热闹,“索性我和振华也一起领了结婚证得了。”
秦玉宁说:“这个话要让振华跟我说。我得确定这真的是她的意思才行。”
邵泓想了想,“婚礼你们要是都不想办,那就先不办。以后想办的时候再补。但我们还是可以在报纸上发个简短的声明,庆祝你们结为伴侣。昭告天下是要的。”
秦玉宁说:“没错的。有时候仪式感并不是矫情和虚荣,是一种郑重。某种程度上也是社会监督。大家都知道你们相爱,知道你们结婚了,以后谁要是行差踏错,也要考虑一下社会影响。”
这对夫妻说完,就盯着三个年轻人看,无声地宣示登报是他们的底线。
“我同意登报。”青鸢说,“我们9号先去领结婚证,然后去报馆登报声明。”
邵煜之和邵瑾也跟着表了态。
邵泓和秦玉宁这才阴转晴。
秦玉宁跟邵瑾说:“这两天你带振华回来一趟,我问问她。要是她确实想着领证就行,你们就和你小叔他们一起去领证,9号确实是个诸事皆宜的好日子。
领完证,你们就去报馆登报,然后找时间去拍照片。我们一大家子人还要一起吃顿饭。我在饭馆里订座位,不请外人了,就是谢教授一家和咱们家人,一起热闹热闹。”
她又跟邵煜之和青鸢说:“你们俩也要一起。谢家以后就是咱们的姻亲,你们俩也要见一见,认识认识的。煜之部队那边我就不插手了,你们自己看着办。”
“好。”
邵煜之和青鸢都爽快答应。
结婚的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邵煜之作为部队干部,结婚需要向组织上申请。这家伙自青鸢答应嫁给他的那天就已经把申请交上去了,而且已经批下来了。
这世上的很多事都是很矛盾的。比如说,大家都觉得组织很喜欢做媒,但实际上组织对于婚姻又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和限制。什么二八五团、二八八团、二五八团、三零八团之类的,都是关于婚姻的具体规定。
比如二八五团,就是规定干部要年满28,有5年以上革命史,团级干部;二八八团就是28岁,8年以上革命史,团级干部……符合这些条件才能结婚。
这些规定都是针对男方的,对女方年龄没有限制。据说有的女同志对此表示反对,觉得男方年龄太大了,女同志等于直接找老头子结婚。
按照这个规定,其实在战争年代结婚的人并不太多。很多人都拖到了战争结束。
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邵煜之都是符合条件的,所以他的结婚申请批的很快。
青鸢问过邵煜之,“组织喜欢做媒吗?”
邵煜之说:“不如说是男人喜欢娶媳妇。”
***
第二天,秦玉宁和邵泓又给青鸢送来了一堆糖果、点心、烟酒,“领完证总要热闹一下,到时候这些就给大家伙分一分。家里那边你们不用管,我们都准备好了。”
青鸢没说感谢的话,只是抱了抱秦玉宁,又罕见的抱了抱邵泓。
秦玉宁笑着拍了拍她的脑袋,“煜之要是欺负你,你跟我说,看我不打断他的四肢。”
青鸢:“……打断腿就好了吧,打断四肢太残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