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格物致知的读书人,都这么会来事儿吗?(1/2)
华安的眼神,像两把锋利的解剖刀,试图将林小乐从里到外看得通透。那不再是看一个普通下人的眼神,而是学者遇到了一个超脱常理的悖论,是画家发现了一种前所未见的色彩。
被这样一双洞察世事的眼睛盯着,林小乐感觉自己仿佛没穿衣服。他知道,这是决定自己能否真正入局的关键时刻。忽悠武猛那种莽夫,靠的是信息差和嘴皮子;但想忽悠唐伯虎这种级别的天才,必须得有理论支撑,得建立一个听上去天衣无缝的“人设”。
“我……究竟是什么人?”林小乐深吸一口气,脸上露出一丝苦涩又带着几分自嘲的笑容,完美地演绎了一个怀才不遇、命运多舛的“非主流”读书人。
“华兄,你觉得我应该是什么人?”他不答反问,将问题抛了回去。
“你懂对联,而且对得刁钻刻薄,说明你通晓文墨。但你又甘愿倒夜香,说明你不在乎世俗眼光。”华安的目光落在他那双因为制作药膏而沾满污渍和烫伤的手上,“你识得草木药性,还能用如此匪夷所思的法子将它们的‘气’与‘油’相融,这又是方士和郎中的手段。一个通文墨、懂方术,却又混迹于最底层的人……你这样的人,我平生未见。”
“那是因为华兄你见到的,都是正儿八经的读书人。”林小乐叹了口气,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开始了他的表演,“而我,师从的却是个‘歪门邪道’的老师。”
“哦?歪门邪道?”华安的兴趣更浓了。
“家师曾言,‘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他认为,圣贤之言固然重要,但天地万物本身,就是一本更大的书。”林小乐开始将现代科学的理念,用这个时代能够理解的语言包装起来,“他瞧不上那些皓首穷经、只为功名的学问。他带着我游历四方,不读《论语》,却研究水为什么会流、火为什么会烧;不背《诗经》,却观察花鸟鱼虫的习性。他说,这便是‘格物’,格尽天下万物之理,方能‘致知’,得到真正的知识。”
这番话说得半真半假。虽然老师是虚构的,但内核却是林小乐身为一个现代人的世界观。
“家师脾气古怪,他教我这些,却不许我参加科举,说那是自寻死路。后来……后来他老人家驾鹤西去,我没了依靠,又没有一技之长,空有这些不被世人认可的‘歪理’,除了卖身做个下人,还能做什么呢?”
说到最后,他脸上恰到好处地流露出一丝落寞和无奈。
这套说辞,简直是为唐伯虎量身定做的!
唐伯虎自己就是个放浪形骸、不为世俗所容的天才。他最能理解那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孤独感。林小乐这番话,瞬间就戳中了他内心最柔软的地方。
原来是同道中人!只是这位“同道”的路子,比自己还要野!
华安眼中的锐利和审视,渐渐化为了然和一丝……同情。
“原来如此。”他点了点头,算是接受了这个解释,“能教出你这样的徒弟,令师想必也是一位惊世骇俗的奇人。”
他不再追问,而是将那管药膏收进怀里,仿佛那不是一管猪油做的东西,而是一件珍贵的艺术品。他拍了拍林小乐的肩膀,语气亲近了不少:“你这个‘格物致知’,有点意思。以后,咱们可以多聊聊。”
说完,他便转身,又恢复了那副懒洋洋的模样,溜达着走了。
林小乐看着他的背影,长长地松了口气。
成了!第一步,信任建立!
他揣着那半两银子,心情大好。这下不仅有了启动资金,还成功搭上了主角的线。他感觉自己的前途,一片光明。
然而,他还没来得及去实现“改善伙食”这个朴素的愿望,一个意想不到的传召,就打乱了他的计划。
来传话的,是华夫人身边的一位管事妈妈,姓刘。刘妈妈平时在下人圈里,也是眼高于顶的存在,可今天她看着林小乐的眼神,却带着几分客气和好奇。
“你就是林小乐?”
“是,是小人。”林小乐赶紧应道。
“夫人要见你,跟我来吧。把你那个……什么神膏,也带上。”刘妈妈吩咐道。
林小乐心中一喜。这么快?看来夏香的“广告效应”比自己预想的还要好!
他连忙跟着刘妈妈,穿过层层庭院,第一次走进了华府的内宅核心区域。这里的景象,与他之前工作的外围简直是两个世界。空气中都飘着淡淡的熏香,连柱子上的雕花都似乎比别处精致几分。
在一间雅致的花厅里,他见到了传说中的华夫人。
华夫人约莫四十出头,保养得宜,风韵犹存。她正斜倚在软榻上,身边的夏香和另一个丫鬟在为她轻轻捶腿。虽然她脸上带着一丝倦意,但那股久居上位的威严,还是让林小乐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
“奴才林小乐,叩见夫人。”林小乐学着电影里的样子,规规矩矩地跪下行礼。
“你就是那个做出驱蚊药膏的下人?”华夫人的声音不疾不徐,带着一丝审视。
“回夫人,正是奴才。”
“东西拿上来我看看。”
刘妈妈接过林小乐奉上的竹筒,呈给了华夫人。华夫人接过来,打开闻了闻,眉头微蹙。
“这味道……有些古怪。”
“回夫人,”林小乐赶紧解释,开启了自己的产品推介会模式,“此膏名为‘百草清凉膏’。奴才用的是乡野间的艾草、薄荷等寻常草物,以古法蒸制,取其精华,再用纯净油脂融合而成。虽无名贵药材,但胜在天然纯粹,气味虽冲,驱蚊却有奇效。”
他偷换了概念,把“废油”说成“纯净油脂”,把“地狱难度的化学实验”说成“古法蒸制”,瞬间就高大上了起来。
“夏香已经试过了,确实管用。”华夫人点了点头,又问道,“不止驱蚊,听说涂抹之后,清凉舒爽,还能止痒?”
“是。”林小乐抓住机会,开始拔高产品价值,“夫人明鉴。夏日炎热,蚊虫叮咬,不仅令人烦躁,影响歇息,长此以往,更会损伤肌肤。此膏的薄荷清气,能醒神通窍,缓解暑热烦闷;艾草之性,能祛湿止痒,安神助眠。所以,它不止是驱蚊,更是一剂安神养肤的良方。长期使用,能让夫人的肌肤在夏日里,也保持清爽安宁,不受蚊虫叨扰。”
一番话说得夏香和刘妈妈都愣住了。
一个倒夜香的下人,怎么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什么醒神通窍,什么安神养肤,听着比药房里的郎中还能忽悠!
华夫人也被他说得颇为意动。她最在意的,便是自己的容貌和歇息。林小乐这番话,精准地踩中了她的每一个痛点。
她让夏香取来一根银簪,在膏体里轻轻一挑,随即对林小乐道:“你,抬起头来。”
林小乐闻言抬头。
华夫人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他一番,见他虽然穿着破烂,但眉目清秀,眼神灵动,说话条理清晰,不卑不亢,心中便信了三分。
“你倒是生了一张巧嘴。”华夫人淡淡地说了一句,随即吩咐夏香,“给他试试。”
夏香会意,拿着银簪,将那一点药膏,轻轻地点在了林小乐的太阳穴上。
林小乐心中一万个“卧槽”飘过。
这是……古代版的“产品质检”?怕有毒,先在生产者身上实验?城里人套路真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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