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峻法恶果(2/2)
敲响秦王朝二世而亡丧钟的,是陈胜、吴广起义。陈胜、吴广之所以起义,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两人在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七月,被朝廷征发到渔阳(今北京市密云西南)去戍守,陈胜、吴广和其他900名穷苦庶民日夜兼程赶往渔阳,希望按期到达。可天不随人愿,当他们行至蕲县大泽乡(今安徽宿州西寺坡乡)时,遭遇连天大雨,道路被洪水阻断,根本无法通行。如此一来,除非能插翅飞翔,否则根本无法按期抵达渔阳。按照秦王朝的律法,不能按期到达指定地方,他们都将被处死。
面对将被处死的现实,领头的陈胜、吴广并不愿认命。本就胸怀远大志向,敢于大声说出“苟宝贵,勿相忘”,并且质疑“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陈胜,说服吴广,选择了同样可能是死亡的揭竿而起。陈胜、吴广起义,敲响了秦王朝二世而亡的丧钟。正如陈胜把900名戎卒召集在一起宣布起义时所说的那样“我们在这里遇上大雨,已经不能按期抵达渔阳,误了期限大家都要被斩杀,即便侥幸不被砍头,戍守边塞也是十分之六七的人要送命。与其白白送命,不如拼死一搏,说不定还能搏出一条生路。”可以说,陈胜、吴广的起义,是严刑竣法的直接后果。
试想,如果陈胜、吴广一行因为大雨所阻,不能按期到达戍守地的客观实际能够为秦王朝的律法所容,陈胜、吴广肯定不会揭竿而起,秦王朝也不会因为陈胜、吴广的起义点燃被毁灭的战火,使始皇帝寄以万万世的秦王朝二世便亡。
刘邦打败项羽建立汉王朝后,并没有认真思考秦王朝毁灭的问题,也没有意识到秦王朝的短命是严刑峻法导致的结果,他虽然让萧何牵头修订了秦王朝的律法,却并没有要求萧何将秦王朝律法中的严刑峻法完全废除,而萧何个人也觉得汉王朝刚建立,需要以严厉的手段维护新建王朝的稳定,因此保留了不少秦王朝严刑峻法条款,从而使汉王朝的律法中仍然有死刑、肉刑、笞刑等不少酷刑和连坐、族刑等苛法。
惠帝坐上皇帝宝座后,因不满阿母高后的凶残狠毒,沉溺于酒色之中,终日不朝,以此表达自己的不满。惠帝的这一做法,完全没把天下放在心上,更没有思考从秦王朝传续下来的严刑峻法有什么问题。
高后执掌权柄后,她的精力主要用在平衡刘吕两个家族在朝廷上下的势力上,同样没有用心去思考汉王朝承袭秦王朝的律法是否需要更改。
刘恒对处置陵园盗案的意见,说明他已经意识到不能再完全采用汉王朝承袭的秦王朝的严刑峻法,必须以宽严适度的律法治理天下。
这是刘恒坐上皇位后做出的与高祖、惠帝、高后当政时完全不同的举措,也是刘恒施行黄老之术的第一个举措——用宽松的律法,让黎民百姓有更多的自由和保障。
刘恒对处置陵园盗案的态度以及任命河南郡守吴公为廷尉的诏命,在朝廷上下产生了巨大的反响。他的这两个举措,不仅使朝臣看出了刘恒治朝理政的基本理念,也使朝臣们感受到了刘恒与高祖、惠帝和高后完全不同的做法,朝廷上下和黎民百姓都为之一振,初步感受到了新皇上与之前完全不同的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