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无为之策(一)(1/2)
无论是贾山还是陈平包括灌婴,都说到“无为而治”。我们在这里有必要对“无为而治”作一个简略介绍。
汉王朝建立后,面对长期征战造成的百姓困苦、百业凋敝、社会财富极度匮乏的困难局面,开始时高祖感到无所适从,不知道该怎么办。后来听从张良、萧何、曹参等大臣的建议,遵从老子“遵循规律、顺势而为”之说,施行“无为而治、与民休息”的治朝理政方略,即朝廷制定律法规章,百姓遵章而行,只要不触犯律法,朝廷便不加干预,让他们自主生产,自由而作,充分调动发挥黎民百姓的劳动生产积极性。
当然,“无为”也不是完全放任不管,而是遵循客观规律,不妄为。正是这种无为而治、与民休息的思想,使汉王朝初期黎民百姓的生产积极性得到极大激发,汉初社会百业凋敝、百姓生活极端困苦的局面,在较短时间里有了较大改观。惠帝坐上皇位后,由于他不理朝政,所有朝廷事务都是高后在掌管,而高后为了掌控朝政,把心思主要用在如何维系朝局的稳定上,并没有精力去思考朝廷的治理方略,而是自然而然地继续执行高祖“无为而治”的方略。正是因为前后两任皇帝都执行“无为而治”方略,社会各方面顺其自然地有了一定的发展,到刘恒坐上皇位时,虽然社会财富仍然不丰富,汉王朝的国力也还不强大,但和汉王朝建立之初相比,境况已经大大好转。
而无为而治,是盛行于战国时期的黄老思想的主要内容,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黄老之术”。
所谓黄老之术,是产生于战国时期(约公元前5-3世纪)的一种哲学、政治思想流派,该流派尊传说中的黄帝和老子为创始人,所以得名。
黄老学说以道家思想为核心,采纳了阴阳、儒、法、墨等学派的观点。从内容上,黄老之术继承和发展了老子关于“道”的思想,认为“道”是作为客观必然性而存在。在社会和政治领域,黄老之术强调“道生法”,主张“是非有,以法断之,虚静谨听,以法为符”,认为君主应“无为而治”,“省苛事,薄赋敛,毋夺民时”,“公正无私”,“恭俭朴素”,“贵柔守雌”,通过“无为”达到“有为”。
所谓“无为”,从治国理政来讲,就是统治者不过多干预社会,只要臣民遵守法律和朝廷的规章制度,官署、吏员就不干预,任由他们自由劳作生息。
要做到无为而治,对统治者来讲要求极高,它要求统治者不能追求所谓的丰功伟业和政治霸权,不能任意使用和发挥自已的权势,只能顺其自然,遵循规律。 这对希望有所作为的统治者来讲,是极大的约束。
“无为而治”出自老子的《道德经》,是道家的治国思想。《道德经》的思想核心是“道”,“道”是无为的,但“道”是有规律的,万事万物均遵循规律,并以规律约束宇宙间的万事万物。
秦王朝统一中国后,主流意识相应地发生了巨大变化。法家(秦)、道家(汉初)、儒家(汉唐后)等文化相继成为中国大一统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
一种政治思想如果仅仅停留在形而上的层面,对政治的作用不大。黄老之术在秉承道家思想的同时,发展成为具体的政治策略,这就给黄老之术被大力倡导提供了可能。
黄老之术最初是战国诸子百家中的一个学派。到汉初,由于它契合了汉初的政治需要,被统治者作为治国理政之术加以推行。刘邦入关之初,即宣布约法省禁,可以说是刘邦运用黄老之术治国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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