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2章 美食直播平台的霸王条款诉讼(1/2)

星际纪元 2173 年初春,“银河味蕾” 合作的 20 多位美食主播突然集体停播 —— 他们共同控诉星际头部美食直播平台 “味星直播” 存在多项霸王条款:主播解约需支付 500 万 - 2000 万星币不等的天价违约金,即使因平台未兑现流量承诺解约也不例外;平台可单方面调整主播收益分成比例,去年就未经协商将美食类主播的分成从 45% 降至 30%;更离谱的是,条款规定 “主播在平台注册期间及解约后 2 年内,不得在其他平台从事美食直播”,彻底限制主播的职业发展。某主打 “农家菜烹饪” 的主播阿梅,因平台长期拖欠收益且拒绝调整分成,提出解约时被索要 800 万星币违约金,相当于她 5 年的总收入,无奈之下只能联合其他主播寻求帮助。

“这哪是合作条款,简直是卖身契!” 阿梅拿着厚厚的平台用户协议,手指在 “解约违约金 2000 万”“竞业限制 2 年” 的条款上重重划过,眼圈通红地冲进林小满办公室,协议边缘被反复折叠的痕迹格外明显,“我们每天直播 4-6 小时,累死累活赚的钱被平台抽走一大半,现在想走都走不了,这平台是把我们当成赚钱的工具,根本不把我们当创作者!”

林小满接过协议,逐页翻看那些用小号字体隐藏在角落的 “霸王条款”——“平台拥有主播直播内容的永久使用权,无需额外支付费用”“主播对平台的处罚决定不得提出异议”“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的主播收益损失,平台不承担赔偿责任”,每一条都充满了不平等的权利义务设定。“味星直播” 凭借其占据星际美食直播市场 70% 的份额,用垄断地位强制主播签订这类条款,一旦主播反抗,就用天价违约金和竞业限制威胁,不少主播只能忍气吞声。“不能让平台继续压榨创作者!” 林小满的声音带着一丝决绝,“我们联合所有受害主播,提起集体诉讼,要求‘味星直播’废除霸王条款、赔偿经济损失,同时推动行业建立‘主播 - 平台公平合作规范’,从根本上保护内容创作者的权益。”

阿梅有些担忧:“‘味星直播’财大气粗,还有专业的法务团队,我们这些小主播能打赢官司吗?而且集体诉讼周期长,我们可能耗不起。” 林小满笑着拿出一份《星际直播行业条款合规报告》:“根据《星际合同法》第 58 条,‘免除己方主要义务、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味星直播’的天价违约金、单方面调整分成、过长竞业限制,都属于无效条款。我们已经联系了星际知名的维权律师事务所,他们愿意风险代理这个案子,而且集体诉讼能集中资源,反而能加快诉讼进程,让平台尽快回应。”

当天下午,林小满召集 28 位受害主播、律师团队、星际主播协会代表,召开 “美食直播平台霸王条款集体诉讼筹备会”。律师团队负责人李律师首先分析案件关键点:“我们的诉讼请求主要有三点:一是确认‘味星直播’的天价违约金、单方面调整分成、2 年竞业限制条款无效;二是要求平台补发拖欠的主播收益,赔偿因不合理条款造成的经济损失;三是要求平台修改用户协议,重新签订公平的合作合同。要打赢官司,需要收集三方面证据:一是主播与平台的签约协议、收益流水、解约沟通记录,证明条款的不平等性;二是平台未兑现流量承诺、拖欠收益的证据,证明平台先违约;三是其他主播的证言,形成集体维权的合力。”

主播们立刻行动起来 —— 阿梅整理出自己近 3 年的直播收益流水,标注出平台 4 次单方面降薪的记录;主打 “甜品教学” 的主播小宇,提交了平台承诺 “月推 3 次首页推荐位” 却仅兑现 1 次的聊天记录;还有 10 位主播提供了平台拖欠收益的银行转账记录和催款邮件。林小满则联系星际主播协会,获取了 “味星直播” 近 2 年的 150 起主播投诉记录,其中 80% 都涉及霸王条款纠纷,这些证据共同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味星直播” 在得知集体诉讼的消息后,起初态度强硬,通过星际媒体发布声明,称 “条款是双方自愿签订,主播解约需按合同承担责任”,还威胁要对提起诉讼的主播采取 “冻结账号、追索违约金” 等措施。但在林小满团队提交的扎实证据面前,其辩解逐渐站不住脚 —— 李律师在媒体发布会上,逐条拆解条款的违法性:“天价违约金远超主播的实际收入,违背公平原则;单方面降薪未与主播协商,侵犯主播的收益权;2 年竞业限制超出行业合理期限(通常为 6 个月),限制劳动者就业权,这些条款根据法律规定,均应认定为无效。”

舆论开始转向支持主播,星际消费者协会和人力资源部门也发声,谴责 “味星直播” 的霸王条款行为,要求平台整改。在多方压力下,“味星直播” 不得不主动联系林小满,提出和解谈判。谈判桌上,平台代表仍试图保留部分不合理条款,称 “竞业限制至少要 1 年,不然会影响平台的竞争优势”。林小满寸步不让:“竞业限制的核心是保护商业秘密,而美食直播的内容多是公开的烹饪技巧,不存在需要长期保密的信息,6 个月的限制已经足够;而且平台必须承诺,未来调整分成需与主播代表协商,获得过半数同意才能实施,不能再单方面决定。”

经过多轮谈判,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味星直播” 废除天价违约金条款,将解约违约金上限设定为 “主播过去 12 个月平均收入的 3 倍”;缩短竞业限制期限至 6 个月,且仅针对平台核心独家内容的主播;恢复主播的分成比例至 45%,未来调整分成需经主播代表大会(由 50 位主播代表组成)过半数同意;补发所有拖欠的主播收益,共计 1200 万星币;修改用户协议,删除所有不公平条款,新协议需经星际法律专家审核通过后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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