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颁布法令,限制佛门(1/2)

宗教监察司的组建与民生改善措施的推行,为殷商稳定民心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但西方教的非法传教活动并未停止,他们依旧在暗中蛊惑百姓,甚至变本加厉地用神通法术制造 “神迹”,吸引信徒。为了从制度上规范宗教活动,遏制西方教的扩张势头,叶凡在帝辛的授意下,起草了《宗教管理令》,提交给九间殿审议。

九间殿内,百官齐聚,讨论《宗教管理令》的具体条款。叶凡手持法令草案,向百官详细解释:“陛下,各位同僚,西方教之所以能肆无忌惮地蛊惑百姓,根源在于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宗教管理令》的核心目的,是规范境内所有宗教的活动,保护百姓的合法权益,防止宗教势力滥用权力、危害社会稳定。”

他逐条宣读法令草案:“第一条,所有宗教需在官府登记注册,提交教义、教规、组织结构、信徒名单等详细信息,经官府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宗教活动。未经登记的宗教,一律视为非法宗教,予以取缔。这一条的目的,是让所有宗教活动都处于官府的监管之下,防止非法宗教势力暗中活动。”

“第二条,任何宗教不得使用神通法术、虚假神迹等手段蛊惑百姓,不得散布迷信言论,不得强迫或诱导百姓皈依。宗教活动应当以自愿为原则,不得干扰百姓的正常生活与生产。这一条,主要是针对西方教用神通蛊惑百姓的行为,从根本上遏制其传教手段。”

“第三条,任何宗教不得干涉朝政、司法、教育等国家事务,不得参与政治斗争,不得组建私人武装。宗教势力应当专注于精神教化,不得凌驾于国家律法之上。这一条,是为了防止宗教势力膨胀,威胁殷商的统治根基。”

“第四条,所有宗教信徒,无论身份高低、信仰何种宗教,都应当遵守殷商的律法,依法缴纳赋税,承担相应的义务。宗教场所的财产与收入,应当接受官府的监管,不得偷税漏税。这一条,直接针对西方教‘入我佛门,可免赋税’的诱惑,打破其虚假承诺。”

百官们仔细聆听叶凡的解释,纷纷表示赞同。“叶先生起草的《宗教管理令》,条款清晰,针对性强,能够有效规范宗教活动,遏制西方教的扩张势头。” 商容说道。

“尤其是第二条与第四条,直接戳破了西方教的核心诱惑,让百姓看清其虚假本质。” 一位文官也说道。

帝辛看着法令草案,点了点头,说道:“此令甚合孤意。宗教自由,并非放任自流。所有宗教都应当在国家律法的框架内活动,不得危害社会稳定,不得损害百姓利益。传孤旨意,《宗教管理令》即日起正式颁布,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各地官府与宗教监察司,务必严格执行,对违反法令者,严惩不贷!”

“臣遵旨!” 百官齐声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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