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5章 《基本法》颁布(1/2)
第四百二十五章 《基本法》颁布
万族文明议会的架构日益清晰,“秩序语”的推行渐入佳境,“秩序点”的经济血脉也开始在联盟躯体内汩汩流动。然而,赵虎深知,无论是议会的权力,还是货币的流通,都需要一个更根本、更崇高的框架来界定和保障——那就是法律。“权力若无边界,便是暴政;自由若无约束,便是混乱。真正的秩序,诞生于权利与义务的明确划分,以及对所有生命最基本的尊重与保障。” 站在万象天穹议会那象征着至高权柄的圣皇厅中,赵虎的目光仿佛穿透了墙壁,看到了联盟疆域内亿万生灵对稳定、公正与尊严的渴望。他决定,为这个新生的文明,铸造一部基石之法。
制定一部适用于万族的基本法,其难度远超制定议会章程或创造通用语。这涉及到最核心的权利、最根本的秩序以及最深层的文化冲突。赵虎再次展现了其宏大的气魄与包容,他下令成立“《万族文明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其成员不仅包括墨尘、李察这样的核心智囊,更广泛吸纳了来自各大主要种族、不同文明背景的法学家、哲学家、社会学者,甚至包括玩家中那些拥有“法学专家”、“社会结构分析”等副职业的人才。
委员会的工作地点设在联盟图书馆最深处一座安静的殿堂内,这里书架高耸入云,存放着来自无数文明的律法典籍、哲学着作和社会契约文献。空气中弥漫着古老羊皮卷、能量晶体和信息流混合的独特气息。
争论从一开始就异常激烈。
龙族代表坚持要将“实力至上”、“龙族优先”的古老法则精神写入基本法。
凤族则强调“血脉高贵”、“礼仪规范”的重要性。
灵族倡导“自然和谐”、“众生平等”。
山丘巨人嚷嚷着“谁拳头大谁有理”(再次被礼貌地请去学习秩序语和议会章程)。
而更多中小种族,则强烈要求明确保障他们的“生存权”、“发展权”和“不被强大种族随意奴役或屠戮的权利”。
玩家代表中的法学专家则提出了许多基于“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的现代法理概念,试图找到一个超越单个文明形态的普世价值基础,这让许多传统法学家感到新奇又困惑。
在无数次的争论、妥协、再争论之后,草案的核心条款逐渐浮出水面。赵虎亲自参与了最关键条款的审定,确保其既能体现崇高的理想,又能契合现实的可行性。
生命权与尊严:开篇明义,“所有联盟缔约种族的生命,其生存与基本尊严受本法保障。禁止任何形式的奴隶制、大规模屠杀及酷刑。”这一条,直接针对过去混乱联盟统治下最常见的暴行,赢得了几乎所有弱小种族的拥护。
财产权:“合法获得的财产受本法保护,非经法定程序与公正补偿,不得剥夺。” 这一条为“秩序点”经济体系和跨族贸易提供了最根本的法律保障。
平等与反歧视:“所有种族在法律面前地位平等,享有本法规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禁止基于种族、出身、信仰的歧视。” 这一条试图打破强大种族与生俱来的特权,虽然执行起来注定困难重重,但其象征意义巨大。
权利与义务:明确规定了各族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的义务,包括遵守联盟法律、缴纳法定赋税(未来)、在联盟面临危机时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援等。
司法独立与程序正义:规定设立相对独立的联盟司法体系,任何个体或种族被指控违法,都有权获得公正的审判和辩护的机会。
“法律不应是强者用以统治弱者的工具,而应是守护弱者也敢向强者主张权利的盾牌,是衡量一切行为是非曲直的准绳。” 赵虎在审定这些条款时,坚定地维护了其公平性与普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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