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回 神权立宪定新制 共产惠工固邦基(2/2)

· 劳动保障立法: 由国会通过一系列法令,明确规定 八小时工作制(特殊行业需额外补贴)、 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禁止童工、 组建官方引导的工会(功能限于福利协调、技能培训,严禁罢工政治化)等,将工人阶级权益纳入法律保护范畴。

· 关键领域国有化: 荒芒能源网络、主干交通运输、战略矿产资源、金融核心机构等 关系国计民生的命脉行业,均由政府直接控制或绝对控股,实行国家经营,其利润主要用于再投资与社会福利,防止私人资本过度垄断。

· 公共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由国家主导的 免费基础教育、 基础医疗保障、 公共住房(廉租房)、 文化娱乐设施,提升全民福祉,塑造“神佑之下,众生平等”的社会氛围。

这些措施,使得枫丹内部呈现出一种 独特的“准共产主义”面貌:生产资料主体国有,财富通过高税收与福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再分配,民众基本生活有保障,阶级矛盾被有效缓和。尽管私有制与市场经济依然存在(尤其在非命脉行业),但国家的干预力度和再分配程度远超传统资本主义国家。

四、 资本外拓,商战聚财

然而,分身并未放弃资本的效率与扩张性。在对内施行“共产”温情的同时,对外则彻底奉行资本主义与重商主义:

· 鼓励出口: 利用枫丹工业化先发优势,以国家力量支持本土资本家(尤其是与其关系密切者)向外倾销质优价廉的工业品,如枫丹布料、机械、化工品,乃至荒芒能量技术授权(严格控制核心),抢占提瓦特各国市场。

· 争夺资源: 鼓励并资助商人前往璃月、须弥、纳塔乃至稻妻,建立商站,收购原材料(矿石、木材、特色农产品),甚至通过投资控制其部分产业,进行经济渗透。

· 关税壁垒: 对进口商品课以重税,保护本土幼稚产业,同时逼迫他国开放市场。

· 金融扩张: 依托枫丹积累的资本优势,向友好(或弱小)国家提供贷款,附加政治经济条款,逐步构建以枫丹为核心的经贸体系。

此“内共产,外资本”之策,意在将资本主义的剥削性与矛盾主要转向外部,利用外部利润反哺内部福利,维持国内稳定与神权统治的合法性。

五、 领土核心,凝聚一体

为强化统治,分身进一步推行 领土核心化 政策。废除一切历史上的自治领、特许状,将枫丹全境划分为若干行省,由中央直接派遣总督管理,推行统一的法律、税制、教育标准与语言文化。大力兴建连接各地的基础设施(荒芒动力铁路、硬化公路网),加速人员、物资、信息流通,塑造统一的 “枫丹民族” 认同,强调对水神与中央政府的绝对忠诚。

经此一系列深刻变革,枫丹已然脱胎换骨。对外,它是一个积极扩张、实力日增的商业强国;对内,它是一个神权至上、中央集权、带有浓厚共产主义福利色彩的新型国家。社会空前稳定,生产效率持续提升,民众生活水平与安全感显着高于提瓦特其他国家,对水神芙宁娜的崇拜与依赖也达到顶峰。

而那维莱特,虽掌司法重权,然在新体制下,其工作更多集中于具体案件审理与法律适用,对于国家大政方针,虽有建议之权,却难撼神意决断。他或许察觉到此种“繁荣稳定”之下潜藏的非同寻常之处,但面对蒸蒸日上的国势与看似满意的民众,也只能在其司法领域内,恪尽职守,维系着表面的平衡。

芙宁娜分身,已成功将枫丹塑造成其理想中的模样——一个对外富有侵略性,对内高度稳定,完全听命于其意志的强大工具。下一步,便是以此为基础,将目光投向更广阔的提瓦特,继续其无声的征服。

正是:

神权立宪定新章,四权分立制衡长。

土地国有清旧弊,津贴普惠安工肠。

内行共产均贫富,外施资本掠四方。

枫丹新制惊寰宇,暗伏机锋待扩张。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