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伟大的冒险家(2/2)
男人岁数不小,三四十岁的样子,他被晒的皮肤散发棕色,一头淡红色卷发精心打理过,略发黄的眉毛很厚,眉尾弯曲向上,一个大鼻子堆在脸中中间,滑稽却油亮的八撇胡抖动着下面的薄嘴唇。
而身边的女孩却不像男人穿的这么好了,她没有戴帽子,一身黄色粗布制成的短袍和到小腿的短裤,鞋子是草叶和羊皮制成的,她没有武器,倒是背上背着看起来鼓鼓囊囊的大背包。
平底锅、提灯、卷起来的地图,都挂在她的腰间和屁股后面,随着女孩移动身体而撞击在一起,砰砰砰响个不停。
女孩看起来很年轻,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褐色的短发后有一条短麻花辫,细眉毛内满是汗水,圆框的薄眼镜挂在有点圆的小鼻子上,显得鼻翼两边的雀斑和小痘痘很多,一张小嘴喷着气,显然是累得不行。
在巴尼自我介绍后,男人先摆手向身边的女孩,夸张的爽朗笑着为几人介绍。
“这位是我的助手,我的向导,我的崇拜者和我的小朋友,莉拉.马拉多亚,而我~~~”
男人张开双臂昂起下巴闭上眼,一副准备很是骄傲又自傲的样子,后仰着身体深吸一口气,大声告知他的名字。
“是一个普通的冒险家,埃德斯.马里沙欧斯!”
“谁?”艾什坐在马车顶上发出疑问。
“埃德斯?你就是那位埃德斯先生?!”巴尼的眼内顿时爆出光芒,不敢置信的叫出声。
“您就是埃德斯先生?!您比画像上瘦多了!”芙涅娅也惊讶的捂住了嘴,眼神里的光芒和巴尼一样。
“你不知道埃德斯先生是谁?艾什?”
卡森倒是没有像巴尼和芙涅娅那样惊讶,他很谨慎的去判断眼前的男人,是不是他所说的那个名字。
对于艾什来说,她是从老师那里学了些东西,但也不是什么事都知道的,完全比不上从小就了解很多事的帝国公民,她只好耸肩摊手,对卡森一脸无所谓的撇嘴。
“他很有名吗?”
艾什的话还没说完,巴尼和芙涅娅已经变成了两个极度兴奋的家犬般,立刻围住名为埃德斯的男人,不断献上敬意和问好,吵闹地问着一堆奇怪的问题。
什么埃德斯先生怎么会在月夜抚摸森林,什么埃德斯先生又要写新书了吗?埃德斯先生你真的很勇敢,埃德斯先生,埃德斯先生,埃德斯先生.......
从未看过巴尼和芙涅娅两人这个样子的艾什,突然觉得两个家伙热情又崇拜的面对陌生人,艾什有点反胃,她跳下马车,拉着去擦汗的卡森到马车前部,竖起大拇指指了指埃德斯说:
“他是谁?你知道我的,我不知道的东西很多。”
卡森看了眼笑的平淡,不断应付巴尼和芙涅娅的埃德斯,把长剑抱在臂弯内,给艾什讲述起了埃德斯这个人。
埃德斯.马里沙欧斯,泰威尔王国人,嗯,没错,就是瑞文盖德帝国入侵的帝国南部国家,艾什曾和泰威尔王国的士兵作过战的那个泰威尔王国。
埃德斯被誉为西陆中线最出名,最伟大的冒险家,即使是全西陆的众多出名冒险家中,埃德斯也极其有名,都能在出名者中排上位置。
他的事迹,西陆中线的人们大多都知道,从小就和父亲老马里沙欧斯在西陆各处冒险,寻找各种遗迹、神迹、神庙或各种奇异的地点。
成年前,埃德斯就曾独自一人,脱离父亲的冒险队,自己找到过千年前父神信徒们建立的神殿,并一人靠着一柄匕首,击退了西陆南方雨林中的一百多只蜥蜴人盗墓者。
这让他获得了很大的赞誉,尤其是他主张保护旧神的一切遗迹、神殿神庙和建筑,同时又支持新神信徒的建设和信仰,在新神旧神信徒之间都有着不错的口碑,或者被两方的一些人厌恶。
而且,埃德斯在成年后更是开启了人生的黄金时代,他从来都是一人或不超过两人的冒险,勇敢、坚定、博学又聪明,还有着很强的战斗技巧,靠着这些,他找到了更多世人不曾发现的东西。
像一些盗贼团集体自杀的墓地,千百年前血族的洞穴城,泰坦巨人不光是在北大陆或西陆北境出现的证据,在西陆南方和中线都存在过的埋骨地。
埃德斯总是能隔几年,就找到其他冒险者耗尽一生都找不到的遗迹,还总能带出许许多多新奇古老的东西在世人面前。
旧神的水杯、远古龙裔们的鳞片刷子、蜥蜴人祖先的弯刀、人类旧神信徒们的某个祭祀烛台,包括一堆镀金镀银,或者偶尔纯银的古钱币,古器物。
除了这些,埃德斯还曾和巨人打过架,和北陆的蛮人下过棋,与东陆的黄皮肤人们喝过酒,甚至天界的女天使都青睐他,向他阐述爱意。
埃德斯是无数冒险者崇拜的偶像,也是许多人所尊敬的伟大冒险家,他谈吐优雅,语气顿挫有力,面对危险毫不畏惧,待人友善又有礼貌,无人不称赞他的为人。
他还给穷人小孩子食物和衣服,慷慨又善意,对于新神和旧神信徒同等对待,公平又不偏袒,对人类和异族都点头问好,尽显他的胸怀伟大。
说他是冒险者的话,都是在侮辱他,冒险者没有名气和发现,然而埃德斯?他被称为冒险家不是没有道理的,他总能在最危险的情况下脱身,安然无恙的出现在大陆某处。
他受到许多富人和宗教组织的金钱支持,支持他找寻到更多有价值的地方,或者古代的东西,埃德斯的名气大到能让各国的贵族,甚至是国王留意。
听卡森说了这么多,艾什挑起眉,哼了声叉着腰瞥了眼侃侃而谈的埃德斯,又看了一眼摘下背包,坐在地上吐舌头气喘吁吁的女孩,不禁挑眉对卡森道:
“他那么出名的冒险家,自己都不背背包的吗?我看那女孩不像是他的朋友,更像是奴隶。”
“这种事,我们也不方便说什么,毕竟有无数的人想要给埃德斯先生当奴仆都要排队呢。”
卡森草草地敷衍了下艾什,便放下长剑,主动去和埃德斯问好,加入了攀谈起来,看他的样子倒是对埃德斯没那么多尊敬和崇拜,更多的在问埃德斯问题,像是想要问出眼前的人,是不是埃德斯本人。
艾什觉得卡森这种警惕心是好的,自己也眨眨眼去看埃德斯的身体,淡蓝色的灵魂,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就连卡森和芙涅娅都比埃德斯的灵魂颜色深。
并且,眼前这个家伙瘦高,看起来就很弱的样子,艾什有点搞不懂这样的家伙怎么会是最伟大的冒险家之一。
看着热热闹闹的几人,艾什拍拍皮革斜挎包里的束灵之书,小声用地狱语说:
“真是奇怪的人啊,臭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