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完整的证据链条(2/2)

“杨建设!郑淑芬!”

李队长的声音陡然拔高,不再是宣读报告时的平稳叙述,而是注入了法律的绝对威严和不容置疑的最终决断力,如同法槌重重敲在正义的基石上,每一个字都带着震耳欲聋的力量,

“现经我局侦查查明!你们二人涉嫌犯有以下严重罪行:”

他目光如炬,扫过全场,又落回两名嫌疑人身上,声音清晰有力地列举每一条罪状,每一个字都如同砸下的重锤,狠狠敲在杨建设和郑淑芬的心上:

“一、涉嫌拐骗儿童罪!于 1995年 7月 15日,在东林镇卫生院,利用郑淑芬担任值班护士的职务便利,以偷梁换柱的手段,将谢清瑶女士刚出生的健康男婴(即现杨宇)非法据为己有,导致谢清瑶女士与亲生儿子骨肉分离二十八年,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

“二、涉嫌故意杀人罪(林倩案)!于 2024年 9月 28日,在东林镇,因担心知情人林倩泄露当年婴儿调换的真相,郑淑芬以请客吃饭为由,将林倩约至‘老地方’餐馆,趁其不备投放过量安眠药;随后杨建设驾驶面包车,在林倩回家途中制造‘交通事故’,残忍剥夺林倩生命,企图掩盖罪行,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大!”

“三、涉嫌故意杀人罪(王丽案)!于 1995年 7月,即婴儿调换事件发生后不久,因护士王丽无意中发现郑淑芬篡改值班日志的行为,可能知晓部分真相,你们二人将王丽诱骗至东林镇河边,趁其不备推入河中溺亡,并伪造意外溺水现场,杀人灭口,罪行令人发指!”

“四、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为掩盖拐骗儿童的犯罪事实,郑淑芬多次篡改东林镇卫生院的原始值班日志、新生儿出生记录;你们二人还通过非法手段伪造杨宇的出生证明、户籍登记材料等国家机关公文证件,严重扰乱国家机关正常管理秩序!”

“以上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你们二人的犯罪行为!”

他的声音达到顶峰,带着终结一切罪恶的力度,如同惊雷般在大厅中回荡:

“根据《刑法》第八十条之规定!鉴于你们二人涉嫌多项严重刑事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且有毁灭证据、逃跑的可能!”

“现决定对你们执行逮捕!”

早已准备就绪的两名便衣警察,如同得到指令的猎豹,瞬间上前!

他们动作迅速、干练,没有丝毫犹豫,每一个动作都透着长期训练的专业性。

一名警察迅速蹲下身,膝盖与地面接触时几乎没有发出声响。

他左手按住郑淑芬的肩膀,防止她挣扎,右手则拿起那副冰冷、闪烁着国家强制力寒光的钢制手铐。

动作专业、干净利落,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或情绪波动。

“咔嚓”一声脆响,如同毒蛇的利齿,精准而牢固地铐在了瘫软在地、如同一滩烂泥般不住颤抖呜咽的郑淑芬那枯瘦的手腕上!

金属与皮肤接触的瞬间,郑淑芬的身体猛地一颤,那冰冷的触感,如同死亡的宣告瞬间穿透皮肤,直抵骨髓,让她浑身的血液都仿佛瞬间冻结!

“啊——!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