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制度之殇——从依法治蜀”到“权大于法”的溃堤之路(2/2)
三、权力结构的异化:从“制衡”到“一言堂”的崩塌
诸葛亮设计的权力结构,本是“三权制衡”的雏形:丞相府掌行政,御史台掌监察,尚书台掌执行。他任丞相时,刻意让益州人董和与自己共署府事,让荆州人蒋琬掌尚书台,让东州人李严掌监察,形成“派系制衡”。
但这种制衡在刘禅手里变成了“权力垄断”。延熙十四年,刘禅废除“丞相”职位,将行政权收归己有,又让黄皓兼任“中常侍”与“御史中丞”,同时掌控监察与侍从权——相当于自己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更荒唐的是“决策流程的私人化”:原本需“三公会议”讨论的军国大事,变成了刘禅与黄皓在后宫“掷骰子定夺”,《汉晋春秋》记载“姜维请增兵沓中,皓以骰子掷出‘凶’兆为由拒之”。
权力集中的恶果,在军事领域暴露得最彻底。按照诸葛亮定下的制度,“调兵五十人以上需尚书台虎符”,但刘禅给姜维的手诏上写着“凭此诏可自行调兵”——这种“特批”破坏了军事制衡,导致姜维在沓中被邓艾奇袭时,部将因“无虎符”不敢擅自出兵救援。而当罗宪请求回援成都时,刘禅又因“黄皓说敌兵未至”拒绝调令,让永安防线成了孤城。
制度的崩塌从来不是瞬间的断裂,而是“小破例”累积成“大溃决”。从“法外开恩”到“以言定罪”,从“派系制衡”到“一言堂”,蜀汉的制度堤坝被一个个看似微不足道的“例外”冲垮,最终在邓艾的奇兵面前,连像样的抵抗都组织不起来——不是兵不够,而是没人再相信“制度能保护牺牲者”,也没人再遵守“制度该有的秩序”。
四、历史的回声:制度与人的永恒博弈
翻检蜀汉灭亡后的史料,有两个细节耐人寻味:
洛阳的西晋朝廷曾就“蜀汉何以速亡”展开讨论,张华认为“武侯之后,法纪松弛故也”,而杜预反驳“非无法,是无人守法也”;
成都出土的景耀年间竹简中,有百姓在《求诉书》里写:“昔年盗一鸡者罚,今盗百金者荣,此非蜀亡,是法亡也。”
这两种观点,其实指向同一个核心:制度的生命力,在于“人”对它的信仰与坚守。诸葛亮时期的法治之所以有效,不仅因为《蜀科》完备,更因为他让百姓相信“犯了法,诸葛亮也会自罚”;而刘禅时期的制度之所以失效,也不仅因为黄皓弄权,更因为百姓看清了“制度只约束弱者”。
这种“制度与人”的博弈,在历史上反复上演:商鞅“徙木立信”,让秦国从“夷狄之邦”变成“虎狼之国”;朱元璋“剥皮实草”治贪腐,却挡不住万历年间的“无官不贪”;雍正“摊丁入亩”厘清赋税,到了乾隆后期又成了“苛捐杂税”的温床——制度的文本或许能代代相传,但“人人信法、人人守法”的共识,却需要每一代人重新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