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制度溃烂下的必然崩塌(2/2)
三、治理失效:从“科教严明”到“政令废弛”的基层崩塌
诸葛亮时期“道不拾遗,强不侵弱”的治世景象,到蜀汉后期已荡然无存。当基层官吏“刻剥百姓”成风,当地方豪强“兼并土地”无忌,当边防士兵“衣不蔽体”无援,这个政权的统治基础便已从根上腐烂。治理的失效,让“兴复汉室”的口号在民众心中彻底失去分量,也使邓艾兵临城下时,“百姓皆箪食壶浆以迎王师”。
赋税制度的异化掏空了民生根基。刘备入蜀时推行“什一税”,辅以“盐铁官营”,虽不算轻赋,却因“公平征收”得到百姓认可。但到后期,“附加税”名目激增:“口钱”(人头税)从每年20钱涨至100钱,“算缗钱”(财产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农具、家禽,连“织妇”也要缴纳“布帛税”。更严重的是,荆襄集团与东州豪强通过“瞒报田亩”“转嫁赋税”逃避负担,如蒋琬家族“有田五千亩,仅按千亩报税”,而普通农户却“亩输税三斗,较初期增三倍”。《蜀记》记载,景耀年间“蜀地大饥,流民入魏者月以千计”,民生的崩溃让民众对政权彻底失望。
地方治理的失控助长了豪强割据。蜀汉初期通过“徙豪族于成都”削弱地方势力,到后期却因“兵力不足”放松控制。益州士族如谯周家族“占县中良田半”,私兵达数千人,甚至“自设刑狱,不遵国法”。更严重的是,边防军将领与地方豪强勾结“走私军粮”,如永安都督阎宇“与巴东豪强共贩盐铁,岁入巨万”,导致前线士兵“粮饷欠发三月,多有逃散”。当一个政权无法控制地方豪强、无法保障士兵温饱时,其边防的崩溃只是时间问题。
法治精神的沦丧摧毁了政权公信力。诸葛亮制定的《蜀科》曾以“赏罚分明”着称,但到后期完全沦为“选择性执法”:黄皓的亲信“夺民妻女”仅被“杖责二十”,而益州百姓“私藏弩箭”便要“连坐三族”;诸葛瞻之子诸葛尚“酒后杀人”,竟以“过失”结案,而梓潼平民“骂官”却被“斩于市”。这种“同罪异罚”让《蜀科》成为权贵欺压百姓的工具,正如《三国志·谯周传》所载,蜀地民谣传唱:“蜀科如虎,专食黔首;贵人犯法,如过平路。”当法律失去公平,民众便不再敬畏政权,这正是邓艾兵临成都时“无一人愿战”的深层原因。
结语:制度溃烂是比外敌更致命的毒药
蜀国的灭亡,表面是军事失败,实则是制度的全面溃烂。当人才选拔机制封闭到“益州无高官”,当决策机制低效到“军情传不到宫廷”,当治理机制腐败到“百姓盼魏师”,即便是没有邓艾的奇袭,也会有其他的“最后一根稻草”压垮这个早已腐朽的政权。
诸葛亮曾试图以“个人权威”弥补制度缺陷,他“亲理细事,汗流终日”,却未能建立一套可持续的制度——这恰是蜀国灭亡最深刻的教训:一个政权的长治久安,不能依赖“明君贤臣”的偶然出现,而需要“选贤任能、决策高效、治理公平”的制度保障。当制度本身出了问题,再辉煌的历史、再响亮的口号,都无法阻止其崩塌的命运。
从刘备入蜀的“箪食壶浆”到刘禅出降的“面缚舆榇”,四十三年的蜀汉史,本质上是一部“制度从建立到溃烂”的兴衰史。它警示后世:外敌的威胁从来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内部制度的惰性与腐败——这种惰性会让“群贤毕至”沦为“无人可用”,让“集思广益”变成“宦官专权”,让“科教严明”退化为“政令废弛”。最终,即便没有邓艾的阴平小道,也会有无数条“灭亡之路”在制度的裂缝中悄然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