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士庶之隙:蜀汉社会阶层矛盾与灭亡的深层推手(1/2)

景耀六年冬,邓艾兵临成都城下时,城内流传着一句民谣:蜀门闭,蜀官肥;魏兵至,蜀民归。这句简单的民谣,道破了蜀汉灭亡的另一重密码——它不仅是军事失利或政治腐败的结果,更是社会阶层矛盾总爆发的产物。从荆州士族益州士族的权力争夺,到士大夫庶民的利益割裂,再到与南中民族的隔阂,蜀汉社会的层层裂痕,在外部压力下彻底崩裂,最终让这个政权失去了最根本的支撑——民心与共识。

一、荆益之争:外来集团与本土势力的权力博弈

建安十九年,刘备入主成都时,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平衡荆州集团益州士族的关系。前者是刘备的创业班底,以诸葛亮、关羽、张飞为代表,掌握着军政核心权力;后者是益州本地的豪强势力,以张裔、谯周、李严为代表,控制着地方资源与舆论。这种外来者掌权,本地人边缘化的格局,从一开始就埋下了矛盾的种子。

刘备时期,通过等手段暂时缓和了矛盾。他娶益州士族吴懿之妹为皇后,任命李严为尚书令,让部分益州人进入权力中层。但核心权力始终牢牢掌握在荆州集团手中——诸葛亮、法正、关羽分掌军政,益州士族最多担任等地方官,难以触及决策核心。这种表面融合,实质隔离的策略,让益州士族心生不满。

诸葛亮执政后,试图以消解阶层差异,提出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强调而非。他重用益州人张裔为长史,提拔杨洪为蜀郡太守,看似打破了地域壁垒。但实际操作中,荆州集团的优势仍不可撼动:北伐的核心将领(魏延、姜维、马岱)多为荆州或外来势力,益州士族极少能参与军事决策;朝廷的关键职位(尚书令、侍中)也多由荆州人担任,益州人始终处于而非的地位。

益州士族的不满在蒋琬、费祎时期逐渐公开化。谯周写《仇国论》,借因余之国(蜀)肇建之国(魏)的比喻,暗讽蜀汉外来政权的不合理性;杜琼以谯周问谶的方式散布代汉者,当涂高也的预言,动摇蜀汉的正统性。这些言论背后,是益州士族对权力分配不公的无声抗议。

到了后主年间,荆益矛盾彻底激化。诸葛瞻(诸葛亮之子)、董厥等荆州集团后裔垄断朝政,排挤益州人;黄皓与陈祗勾结,卖官鬻爵,进一步压缩益州士族的上升空间。当邓艾兵临城下时,益州士族几乎一致主张投降——对他们而言,曹魏的统治或许更能保障自身利益,这种改朝换代的选择,本质上是对蜀汉荆州本位权力结构的否定。

二、士庶割裂:特权阶层与平民百姓的利益对立

蜀汉的社会结构呈现出鲜明的金字塔形态:顶端是荆益士族与皇亲国戚,享有免税、免役、荫客等特权;中层是中小地主与知识分子,可通过察举、征辟进入仕途;底层是庶民(农民、手工业者、佃户),承担着赋税、徭役、兵役等沉重负担。这种结构在诸葛亮时期尚能维持平衡,到了后主年间,却因士族特权膨胀而彻底失衡,导致士庶割裂。

士族特权的膨胀体现在土地兼并上。诸葛亮时期推行,限制土地集中;而后主年间,诸葛瞻、张绍(张飞之子)等士族大规模兼并土地,仅诸葛瞻在成都附近就有桑田千亩,僮仆数百。庶民失去土地,只能沦为士族的,承受见税什五(缴纳一半收成)的剥削,与士族的坐享其成形成鲜明对比。

赋税徭役的不公加剧了对立。蜀汉的赋税以(人头税)和(绢布)为主,士族可凭减免,庶民却需全额缴纳。后主年间为支持姜维北伐,又新增(提前征收次年赋税)和(财产税),进一步加重庶民负担。当时蜀地流传男子当战,女子当运的民谣,形容徭役之重,而士族子弟却可通过纳粟拜爵逃避兵役。

司法不公让庶民彻底失望。诸葛亮科教严明,赏罚必信,士族与庶民在法律面前相对平等;而后主时期,刑不上大夫成了常态——士族犯罪可通过豁免,庶民却动辄。蜀郡太守董厥之子强占民女,仅罚俸三月了事;而成都平民因私藏铁器(被视为),竟被连坐三族。这种双重标准,让庶民对蜀汉政权失去了最后的信任。

当邓艾入蜀时,庶民的反应耐人寻味——他们既不抵抗,也不逃亡,反而持牛酒迎魏军。对庶民而言,谁当皇帝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轻徭薄赋,安享太平。蜀汉的灭亡,在某种意义上是庶民对士庶割裂社会的无声反抗——他们用不合作的态度,否定了这个让他们不堪重负的政权。

三、民族隔阂:南中治理的表面化与潜在危机

建兴三年,诸葛亮平定南中后,采取政策:收其俊杰建宁爨习、朱提孟琰及获为官属,出其金、银、丹、漆、耕牛、战马给军国之用。这种政策暂时稳定了南中,却未能真正消除与南中民族(彝族、傣族等)的隔阂,只是将矛盾掩盖起来,为后来的危机埋下伏笔。

南中民族的政治地位始终低下。诸葛亮虽以夷制夷,任命孟获等人为官,但南中最高长官(庲降都督)始终由汉族担任,南中民族的首领最多担任,难以参与核心决策。他们的需以为前提,南中每年向成都缴纳的金、银、漆等贡品,本质上是一种经济剥削,让南中民族心生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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