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结构性失衡,蜀汉政权多重矛盾的总爆发与历史必然(2/2)

更深刻的矛盾在于,战略目标的刚性与资源供给的弹性之间缺乏缓冲机制。诸葛亮时期虽坚持北伐,却能根据国力调整节奏(如建兴六年第一次北伐失利后,休整三年再出兵);而姜维为证明自身价值,不顾“民穷兵疲”的现实,强行维持“年年出兵”的频率,甚至在“蜀兵比年征役,死亡叛散”(《三国志·蜀书·谯周传》)的情况下仍不罢手。这种“目标绑架资源”的恶性循环,使得蜀汉在灭亡前已出现“士兵无粮、百姓无食、府库无钱”的全面枯竭,正如《汉晋春秋》所言:“蜀人苦役,天下怨叛,灭亡之兆,久已显现。”

三、制度弹性的丧失:治理体系从“动态平衡”到“僵化失效”

一个政权的生命力,在于其制度能否根据环境变化进行自我调整——诸葛亮时期的蜀汉,虽以“严刑峻法”着称,却保持着较强的制度弹性,能通过“因时制宜”化解矛盾;而后期的制度体系则逐渐僵化,既无法应对新问题,又不能纠正旧弊端,最终在多重压力下全面失效。

监察制度的崩坏是制度僵化的起点。诸葛亮设立的“司直”“御史中丞”等职,拥有独立监察权,可弹劾包括丞相在内的任何官员(如他曾自贬三级谢街亭之失)。但蒋琬、费祎时期,监察权逐渐被行政权侵蚀,“司直”沦为丞相府的附庸,不再敢触碰权贵。至黄皓专权时,监察官员或被收买(如陈祗),或被排挤(如罗宪),朝堂上“虽有奸邪,无人敢言”,制度的纠错功能彻底丧失。

选官制度的异化加速了体系失效。诸葛亮推行“任人唯贤”,既重出身(荆州集团),也重才能(如破格提拔王平),还重德行(如表彰董和的清廉)。而后期的选官则沦为“派系博弈”的工具:诸葛瞻主导的选官,优先提拔荆州集团后代,“非诸葛门生故吏不用”;黄皓则通过“卖官鬻爵”安插亲信,如将无才无德的阎宇提拔为右大将军。这种“任人唯亲”而非“任人唯贤”的制度,使得官僚队伍素质急剧下降,“朝堂之上,多是庸碌之辈”,连基本的行政效能都无法保障。

基层治理的瓦解则让制度失去根基。诸葛亮时期,通过“县令由中央直接任命”“户籍严格核查”等措施,确保中央政策能直达基层。后期因“中央集权弱化”与“地方豪强崛起”,基层治理逐渐失控:地方官与豪强勾结,隐瞒户籍、逃避赋税(如蜀郡大姓“多占民户数千,官不敢问”);徭役征发“富者出钱免役,贫者被迫服役”,导致“民有菜色,流亡山林”。当中央失去对基层的掌控,制度便成了“空中楼阁”,既无法动员资源,也无法稳定社会,只能在危机面前坐以待毙。

制度弹性的丧失,本质上是“治理能力”的退化。诸葛亮时期,虽权力集中,却能通过“纳谏”“自省”保持制度的灵活性(如采纳杨洪“速发南中兵”的建议);而后期的执政者,或因“能力不足”(如刘禅),或因“私心太重”(如黄皓),既无力察觉制度的弊端,又不愿进行必要的改革,使得小问题拖成大危机,局部矛盾演变为系统崩溃。

从权力结构的先天失衡,到资源分配的致命错位,再到制度弹性的彻底丧失,蜀汉政权的灭亡是多重结构性矛盾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些矛盾并非孤立存在:权力失衡加剧了资源分配的不公,资源错位耗尽了制度调整的空间,制度僵化又反过来固化了权力与资源的矛盾,最终形成一个自我毁灭的闭环。当邓艾的军队踏上成都平原时,他所面对的不仅是一支溃败的军队,更是一个在结构性矛盾中耗尽生机的政权。

蜀汉的灭亡,留给后世的不仅是“出师未捷身先死”的哀叹,更是一个深刻的历史启示:任何政权的存续,都依赖于权力结构的平衡、资源分配的合理与制度体系的弹性,三者缺一不可。当这些结构性支柱同时崩塌,即便是“正统”的旗帜、“贤相”的遗产,也无法挽救其必然灭亡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