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制度的僵化——从以攻代守”到困守绝境的路径锁定(2/2)

蜀汉的财政制度始终在“北伐刚需”与“民生底线”之间摇摇欲坠,最终因“虚耗”而崩溃。诸葛亮推行的“军屯制度”,本意是“以战养战”,却因制度设计的短视而沦为“耗竭民力”的工具。

军屯的核心是“士兵屯田,自给自足”,但蜀汉的军屯却走向了反面。据《三国志·诸葛亮传》注引《晋阳秋》,北伐时“十二万兵,岁用粮九万斛”,而军屯年产量仅五万斛,缺口全靠益州本土填补。为补缺口,蜀汉制度层面推出三项“饮鸩止渴”的政策:

其一,“算缗钱”加征。对益州百姓的财产税(算缗钱)从“每万钱征百钱”提至“每万钱征三百钱”,远超汉初“百二而税一”的标准。成都富商卓氏(益州本土大族)因“抗税”被抄家,导致“蜀地富商多携资逃亡”(《华阳国志·蜀志》),民间资本彻底枯竭。

其二,“直百五铢”货币贬值。刘备时期发行的“直百五铢”(一枚当百枚五铢钱),到刘禅时期减重至“重不过三铢”,实际购买力仅为面值的百分之一。这种“制度性造假”导致物价飞涨,“一斛米价从初时的五十钱飙升至两千钱”(《太平御览》引《续汉书·食货志》),百姓“以物易物”取代货币交易,经济退回原始状态。

其三,“南中贡赋”竭泽而渔。诸葛亮平定南中后,规定“南中每年贡金、银、漆、朱砂、犀角十万斤”,却未建立“休养生息”的配套制度。到景耀年间(258—263年),南中“诸夷叛者十之八九”,贡赋断绝,蜀汉财政彻底失去缓冲。

财政制度的崩溃,让蜀汉陷入“无钱养兵,无粮打仗”的绝境。景元四年(263年),姜维在沓中屯田,竟需“士兵自掘野菜补充口粮”(《三国志·姜维传》),这种“制度性虚耗”,远比曹魏的进攻更具毁灭性。

四、“继承制度”的断裂:从“托孤辅政”到“宦官专权”的制度溃败

刘备白帝城托孤时,设计了“诸葛亮主政、李严掌军”的制衡制度,试图避免权力集中。但诸葛亮去世后,这一制度被彻底打破,形成“权臣独大—皇帝猜忌—宦官干政”的恶性循环,暴露了蜀汉继承制度的致命缺陷。

蒋琬、费祎时期,虽延续“丞相辅政”模式,但“事无巨细,咸决于己”的集权程度远超诸葛亮。费祎被刺后,刘禅试图收回权力,却因缺乏“制度化的权力交接机制”,只能依赖宦官黄皓制衡姜维——黄皓“始预政事”的背后,是皇帝对“权臣干政”的恐惧,而这种恐惧恰恰源于“没有明确的继承规则”。

制度的溃败体现在三个层面:

- 决策效率低下:姜维请求增兵北伐,黄皓以“鬼神之言”劝阻,刘禅竟“久议不决”,错失战机;

- 官员任免失序:黄皓卖官鬻爵,将“益州籍官员”作为排挤对象,导致“贤愚倒置,朝野离心”(《三国志·后主传》);

- 信息渠道堵塞:邓艾已入阴平,刘禅竟因黄皓“边报皆被拦截”而一无所知,直到兵临城下才仓促应对。

相比之下,曹魏的“九品中正制”虽有弊端,却建立了相对稳定的官员选拔与权力交接体系;东吴的“二宫之争”虽惨烈,却通过“嫡长子继承制”的底线,避免了宦官专权。蜀汉的继承制度,既无“嫡长优先”的规矩,又无“辅政大臣轮换”的设计,最终在“权臣与皇帝的拉锯”中彻底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