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系统性崩塌从“细节溃烂”到“根基断裂”的必然宿命(2/2)
但这种认同在后期逐渐消解。一方面,“北伐”的频繁失利(姜维九伐中原皆无功)让“兴复汉室”从“希望”变成“画饼”,百姓对“汉”的情感纽带逐渐松动;另一方面,刘禅集团的“蜀地本位”操作,加速了“身份撕裂”——他们不再强调“汉”的正统性,反而通过“打压益州派”“纵容腐败”传递出“蜀汉只是蜀地割据政权”的信号。当益州百姓看到的是“外来集团(荆州派)垄断利益+本土人才被压制”的现实,“汉”的认同便让位于“蜀地利益”的计算。
最直观的表现是“抵抗意志的瓦解”。邓艾兵临成都时,朝堂之上,谯周(益州派代表)以“蜀地狭小,难抗大国”为由力主投降,而荆州派竟无一人激烈反驳——此时的“蜀汉”已失去“共抗外敌”的精神纽带,不同派系只算“投降划算与否”的现实账。当百姓在“姓汉还是姓蜀”的身份困惑中失去凝聚力,亡国便成了“成本最低”的选择。
四、制度执行的“虚化”:从“依法治蜀”到“潜规则横行”的溃败
诸葛亮制定的《蜀科》,曾是蜀汉的“制度基石”,其核心是“赏罚分明”:马谡违令失街亭,虽为亲信仍被处斩;王平临危不乱,虽为降将却获重赏。这种“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执行力度,让蜀汉在初期实现了“道不拾遗,强不侵弱”的治理成效。
但到后期,制度逐渐“虚化”为“纸面文字”。黄皓卖官鬻爵,按《蜀科》应“弃市”(死刑),却因“皇帝纵容”免于追责;李严之子李丰“仗势欺人,强占民田”,按律应“削爵流放”,却因“荆州派包庇”仅“罚俸三月”。当“潜规则”(关系、贿赂)取代“明规则”(法律),制度便成了“选择性执行的工具”——对权贵是“保护伞”,对百姓是“紧箍咒”。
制度虚化的终极恶果,是“系统纠错能力的丧失”。诸葛亮时期,有“丞相府掾属”专门负责“谏言纠错”(如董和曾因诸葛亮决策失误而“反复争论十次”);而刘禅时期,直言进谏者要么被外放(如罗宪),要么被构陷(如姜维被诬“谋反”)。当一个政权失去“自我纠错”的机制,就像人体失去免疫系统,任何小病灶都能发展成绝症。
结语:系统性崩塌的本质是“集体失能”
蜀国灭亡的根本原因,从不是“邓艾奇袭阴平”的偶然,而是“顶层失焦+人才坏死+认同消解+制度虚化”形成的系统性崩塌。这一过程如同“温水煮青蛙”:每个环节的溃烂单独看或许“不致命”,但当所有溃烂相互叠加、彼此强化,就会形成“不可逆的衰退”——顶层决策为腐败让路,人才机制为派系牺牲,民心认同为现实利益消解,制度执行被潜规则架空。
当一个政权的“战略目标”“人才活力”“身份认同”“制度权威”同时失效,它便失去了“存在的根基”,剩下的只是等待“最后一根稻草”的落下。邓艾的奇袭,不过是压垮骆驼的最后那颗砝码,即便没有这场奇袭,蜀汉的崩塌也只是时间问题——毕竟,没有哪个政权能在“集体失能”的泥潭里长久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