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民生凋敝与民心离散(2/2)
乡吏的“作威作福”,直接伤害了民众感情。蜀汉的基层治理依赖“乡啬夫”“里正”等乡吏,这些人多由地方豪强子弟担任,“利用职权,巧立名目”:收税时“多收斛免”(用斛量粮时故意堆高),征役时“放富差贫”,司法时“受贿徇私”。《华阳国志·蜀志》记载,成都县乡吏“每岁敛财,名为‘节庆钱’,实则私分”,普通农户“岁输钱五百,方得安宁”。更甚者,乡吏与豪强勾结,将“逃亡户”的赋税转嫁到“在籍户”身上,导致“一人逃亡,十家受累”,基层社会的矛盾日益激化。
司法不公与冤狱丛生,彻底摧毁了民众对政权的信任。诸葛亮时期的“法治”虽严,却“不枉不纵”,而到刘禅后期,司法沦为权贵的工具——益州士族子弟犯法,“多以‘罚俸’了事”;普通民众犯法,则“从重从快”,甚至“牵连宗族”。《三国志·杨洪传》注引《益部耆旧传》记载,汉嘉郡民张贞因“骂辱县尉”被“诛三族”,而县尉“强夺其妻”却“无罪释放”。这种“同罪异罚”的不公,让民众“宁投山林,不向官诉”,司法体系的公信力完全丧失。
基层治理的崩坏,产生了一个致命后果:当曹魏大军入境时,地方官府“望风而降”,乡吏“引导魏军”,民众“袖手旁观”。江油守将马邈的投降、绵竹士民的“不战”,表面是军事失利,实则是基层社会对蜀汉政权的“集体抛弃”——当一个政权无法保障民众的基本生存,无法维护最基本的公平正义,它的灭亡不过是时间问题。
四、民心离散的终极表现:从“箪食壶浆”到“魏师至而民安”
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刘备入成都时,益州百姓“夹道欢迎,箪食壶浆”,对这个“兴复汉室”的政权充满期待。四十余年后,邓艾的军队进入成都平原,同样出现“百姓安堵,无有惊扰”的景象,却已不是对新政权的欢迎,而是对旧政权的漠视。这种从“期待”到“漠视”的转变,标志着蜀汉政权合法性的彻底丧失——民心的离散,比任何军事防线都更难以重建。
民众对“兴复汉室”叙事的厌倦,是民心离散的思想根源。刘备、诸葛亮时期,“兴复汉室”的口号能凝聚人心,因为当时“汉朝”的记忆仍在,曹魏“篡汉”的行为被视为“大逆不道”。但到景耀年间,出生于建安末年的人已年过四十,对“汉朝”的记忆模糊,年轻一代更是“不知有汉”。姜维的北伐,不仅未能“还于旧都”,反而让“民皆菜色”,民众逐渐意识到:“兴复汉室”不过是统治集团的口号,与自己的温饱无关。谯周在《仇国论》中质问“因余之国(蜀汉)欲以弱攻强,譬犹蝯鼫之与虎狼”,道出了民众对战争的厌倦。
对“外来政权”的疏离感,加剧了民心离散。荆襄集团的长期垄断,让益州民众始终觉得蜀汉“非我族类”。当邓艾率军入境时,曾宣布“益州人降者,免三年赋税,保其田宅”,这一政策精准击中了民众的诉求——他们不在乎谁来统治,只在乎能否过上好日子。据《三国志·邓艾传》,魏军进入成都后,“秋毫无犯,市肆不扰”,与蜀汉时期的“苛政”形成鲜明对比,许多百姓“争献牛酒”,并非真心归顺曹魏,而是对蜀汉的统治彻底失望。
南中与边缘地区的“离心”,是民心离散的延伸。诸葛亮南征后,南中虽名义上归属蜀汉,却“岁贡而不心服”。当曹魏伐蜀时,南中豪族“拥兵观望,不肯出兵”,甚至有“暗通邓艾者”。汉中、武都等边缘地区,因常年作为战场,民众“流离失所,怨声载道”,邓艾偷渡阴平时,沿途“山民指引路径,供给食物”,加速了蜀军的溃败。这些边缘地区的“离心”,证明蜀汉的统治从未真正深入基层,只是“悬浮”在城市与军事据点之上。
民心离散的终极表现,是“无抵抗”的投降。绵竹之战后,成都城内尚有“兵三万,粮一月”,若刘禅能号召民众“背城一战”,未必没有转机。但他选择投降,除了军事压力,更重要的是“深知民不愿战”。据《三国志·后主传》注引《汉晋春秋》,刘禅投降后,“蜀地百姓,莫有哭者”,这种平静比任何反抗都更能说明问题:这个政权早已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民众的冷漠,是对它最彻底的否定。
结语:失去民心的政权终将崩塌
蜀汉的灭亡,从根本上说是失去了民心。赋税重压让民众“求生不得”,土地兼并让农民“无田可耕”,基层崩坏让百姓“有冤难诉”,而“兴复汉室”的口号在民生疾苦面前显得苍白无力。当民众不再相信这个政权能带来希望,当他们对“外来统治”彻底失望,灭亡便成了必然。
历史反复证明:“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刘备入蜀时的“民心”,源于民众对安定生活的期待;蜀汉灭亡时的“民心离散”,源于这种期待的彻底破灭。地理天险、军事力量、正统口号,都只能暂时维系政权,唯有民心的支持,才是最坚实的根基。
蜀国灭亡的根本原因,或许就在于此:它从一个“带来希望”的政权,变成了一个“制造苦难”的政权,当民众的忍耐达到极限,当他们在新的选择面前转身离去,再辉煌的历史、再坚固的防线,都无法阻止它的崩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