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请战表(2/2)
诸葛亮的南征(公元225年),虽达成“南中平,军资所出,国以富饶”的表面成果,却未能建立有效的统治。他采用“以夷制夷”的策略,任命当地豪族如孟获为御史中丞,让他们“世领其地”,实则是默认了南中的半独立状态。据《三国志·李恢传》记载,李恢治理南中时,“徙其豪帅于成都,赋出叟、濮耕牛战马金银犀革”,这种掠夺式的资源索取,导致“夷人怨恨,屡起叛乱”。建兴十一年(公元233年),刘胄叛乱;延熙三年(公元240年),张嶷平定越嶲郡叛乱;延熙十年(公元247年),汶山郡夷人反——南中几乎每隔数年就爆发一次叛乱,证明蜀汉的统治从未稳固。
南中的经济条件也无法支撑一个流亡政权。该地区“土地贫瘠,物产寡薄”,主要产出为耕牛、战马、犀革等,缺乏粮食储备。据《华阳国志·南中志》记载,南中七郡的户口仅占蜀汉全国的15%,却需供养大量驻军,经济早已不堪重负。若刘禅率朝廷南迁,仅粮食供应就难以维持,更别说组织反攻。
最关键的是,南中豪族对蜀汉并无忠诚可言。他们之所以臣服,不过是畏惧诸葛亮的军事威慑,一旦蜀汉国力衰退,必然趁机自立。谯周在驳斥南逃之议时说得透彻:“南中诸夷,平常无供,犹数反叛,今若内徙,必增其负担,叛必更速。届时陛下欲归无路,欲战无兵,悔之晚矣。”后来的历史也验证了这一点:蜀汉灭亡后,南中豪族很快归附曹魏,并未有任何“复蜀”举动。
南逃之议的被否决,不仅因为南中不可靠,更因为益州士族的反对。他们的田产、宗族都在成都平原,若跟随刘禅南迁,必然失去所有根基。当朝堂上无人支持南逃时,这条看似可行的“退路”,实则从一开始就不存在。
四、刘禅的“理性”:弱势君主的生存逻辑
后世多以“乐不思蜀”嘲讽刘禅的昏庸,但细究他的投降决策,却能看到一个弱势君主在绝境中的生存智慧。对刘禅而言,“降魏”并非突然的怯懦,而是基于对自身处境、政权本质和现实利益的综合判断。
从个人安危看,刘禅清楚抵抗的结局。当时成都城内“兵不满万,粮仅一月”,而邓艾的军队虽经阴平险路损耗,仍有三万余人,且士气正盛。若死守,轻则被俘受辱,重则如刘谌所言“宗室无遗类”。而曹魏有善待降君的先例:汉献帝刘协被封为山阳公,食邑万户;原蜀汉将领孟达降魏后,被封为散骑常侍、建武将军。刘禅判断“降魏”可保性命,后来他被封为“安乐公”,食邑万户,确实实现了“全身保族”的目标。
从政权本质看,刘禅或许早已意识到蜀汉的脆弱性。这个由外来集团建立的政权,始终未能融入益州社会,当军事防线崩溃后,失去的不仅是土地,更是统治的合法性。他在降书中自称“限分江汉,遇值深远,阶缘蜀土,斗绝一隅”,刻意淡化“汉室正统”的身份,承认蜀汉不过是“据有巴蜀”的地方政权,这种自我定位的调整,实则是对现实的妥协。
从统治基础看,刘禅对群臣的忠诚度已不抱希望。黄皓专权时,官员“或附皓,或避之”,人心涣散;诸葛瞻在绵竹战败前感叹“内不能除黄皓,外不能制姜维”,可见统治集团内部矛盾深重。当邓艾兵临城下时,刘禅曾试图召集大臣商议对策,却发现“群臣或默,或言降,无一人言战”,这种孤立无援让他明白,继续抵抗只会沦为孤家寡人。
刘禅的“乐不思蜀”,更像是一种自我保护的策略。当司马昭在洛阳设宴试探:“颇思蜀否?”他答:“此间乐,不思蜀。”看似没心没肺,实则避免了被猜忌加害。这种“示弱”的智慧,让他在曹魏的监控下安度余生,比后来东吴末帝孙皓因“出言不逊”被杀的结局好得多。对一个失去权力的君主而言,“活着”或许就是最后的胜利。
结语:认同缺失下的必然落幕
成都城的降旗升起时,标志着蜀汉政权的终结,也宣告了一个时代命题的答案:一个无法获得本土民众认同的外来政权,无论如何标榜“正统”,终究难以长久。益州士族的现实选择、正统叙事的崩塌、边疆治理的困境,最终都指向同一个核心——蜀汉从未真正成为“益州之蜀”,而只是“荆襄集团之蜀”。
当刘禅走出成都城门,向邓艾献上印绶时,或许会想起建安十九年刘备入蜀时的场景:那时的益州百姓曾夹道欢迎,期待“仁政”的到来;四十三年后,他们却平静地接受了新的统治者。这种态度的转变,不是因为民众健忘,而是因为蜀汉用四十年的统治证明,它终究是一个“外来者”。
灭亡蜀国的,从来不是邓艾的奇袭,也不是刘禅的昏庸,而是那种深入骨髓的认同缺失。这或许是蜀国灭亡最根本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