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阴戾狠毒太子强制爱8(2/2)
“本太子有时在想,自己不是生于皇家,而是普普通通的田野粗汉,有你一辈子陪伴,多好…”
“……”
陈最听着满是遗憾的口吻,恍惚之中回想到了上辈子。
那时的万俟煜沉默寡言,许少跟自己说过这些。
给陈最有种错觉。
万俟煜变得不一样了…
“宾客大人,成了粗汉的媳妇儿,你想生几个奶娃娃承欢膝下?”
一句话把陈最拉回现实!
“我给你生个冬瓜!”
陈最黑脸怼回去,万俟煜笑得身躯发抖起来。
“不会生养可是失德之举,小心我休了你。”
“谢谢太子成全,我回家去了。”
陈最感恩戴德的道谢,刚想起身又被万俟煜给按压着。
“回哪儿去?从现在开始,东宫就是你的家,生是本太子的人,死是本太子的鬼,不会生没关系,本太子去为你寻偏方,保证至少一年一个。”
“……”
这个时候的陈最。
内心深处萌发出一种想法。
就是暗杀了万俟煜这个狗东西!以绝后患!
至于该如何明哲保身,进退自如的杀,陈最觉得自己要好好想一想…
*
夜晚。
烛火通明。
从白日万俟煜下了朝回来,就跟着陈最半步不离。
就连陈最上茅房,万俟煜都要跟着一起。
陈最真是服了!
好不容易到了就寝时间。
万俟煜举着一壶酒,窝在陈最所住的偏殿。
陈最瞧着死变态放在宽大寝殿不住,故意过来跟自己挤。
真想一脚踹死他!
“宾客大人,手还疼着呢~”
万俟煜挥了挥被香炉灰烬烫伤的手,委屈的喊着。
“哦,活该呢。”
陈最整理好被褥,说着嘲讽的话,下一刻便要赶人。
结果…
万俟煜那无赖美滋滋的躺了上来,仰头喝了一口酒。
嘴角溢出的酒珠顺势滑落,停留在万俟煜突起的性感喉结上。
被灯照着,闪闪发亮。
“……滚下来。”
陈最黑着脸,面对该死的万俟煜,实在提不起好语气。
“本太子要跟宾客大人一起睡。”
万俟煜把酒壶随手一放,没放稳从床头倒下的。
酒水撒了一地,酒壶未碎,滚到了远处。
陈最拧着眉拾起,放在桌上,
瞧着某人鸠占鹊巢,心里就来气。
“过来~”
万俟煜拍了拍床的内侧。
陈最无动于衷,坐在椅子上不紧不慢的喝着茶。
你让过去就过去?自己还没犯贱成那种地步。
见自家宾客大人愣是不过来,还悠哉的喝茶。
万俟煜又下了床坐在陈最身旁,也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普通的茶水,索然无味。
“不如宾客大人的口水好喝。”
“咳咳咳…”
陈最放下茶杯拐了他一眼。
万俟煜挑眉凑过去,陈最刚想退后,就被他拽住袖子不肯放手。
二人在烛火摇晃中光影之下,显得尤为暧昧。
陈最瞧着万俟煜,甚至头脑发昏看出了几分万俟煜对自己的爱意出来……
“宾客大人,本太子有一困惑,需由您来解惑。”
“……什么困惑?”
陈最瞧着万俟煜认真求问的态度,沉默片刻还是问了一句。
“好喜欢宾客大人,要如何才能让他主动亲本太子呢?”
万俟煜求贤若渴的模样,口中却说着不着调的话。
“……”
陈最生无可恋,他就究竟在期待什么?
万俟煜瞧着陈最的神情,笑得极欢,拿起陈最喝过的茶杯,为自己倒茶。
口干舌燥的一饮而尽。
唔……
这杯茶水甜。
“太子,请回吧。”
“今日朝堂上,大半朝臣都在有意无意夸赞六皇子能力超群,治理旱灾安抚百姓一系列举措深得民心,宾客大人,你如何看待?”
万俟煜从骚话连篇的骤然转变到朝廷纷争上。
陈最听完看向万俟煜。
茶杯在他手上左右周旋,好像力度一重,就会被轻易碾碎。
“哪些朝臣?”
陈最并没有回答,而是从其中的言语中先寻找细节。
“丞相为首的文臣,对六皇子称赞有加,而对本太子言如利剑咄咄逼人。”
“太子,丞相好歹是我爹,你让我如何开口?”
陈最不知道万俟煜问自己这话有何目的,无论怎么回答恐怕都是错。
“不管丞相,不管是你爹与否,我只想听宾客大人的看法。”
万俟煜才不管什么狗屁丞相,说是血亲还不如陌生人。
想必陈最也心知肚明。
“从太子口中得知,六皇子为国为民的确值得称赞,但在我看来,我又未曾亲眼见过六皇子做出任何事情,保不准是他揽了功劳去也不一定。”
陈最缓缓道来,却没发现万俟煜目不转睛的看着他,眼里闪闪发亮。
“所以呢?”
“所以,太子想听什么话呢?”
万俟煜听见陈最的反问,释然一笑。
“还是宾客大人一点就通,解了本太子的困惑。”
陈最没有接话。
“何必在意他人言论,想听就听,不想听就不听,是不是?”
万俟煜放下茶杯,自顾自的解读着陈最的寥寥一句话。
陈最此时在想,万俟煜这个丧心病狂的东西又在筹谋什么?
“陈最。”
“……怎么?”
陈最抬起了警惕,刚刚还一口一个宾客大人暧昧十分的喊着。
现在喊了一声全名,难不成发怒了?
“你觉得是本太子厉害还是六皇子厉害?”
“……”
陈最其实心里早就有答案。
毫无依靠的万俟煜,逆转乾坤成为最大赢家。
他太厉害!
但他杀了自己的娘亲,也杀了自己。
陈最只会诅咒他注定一辈子孤家寡人,短命横死!
万俟煜观察到陈最的神情,复杂又凌厉,却没有他想要的情…
他不解,又抑制不住的赌气。
“怎么?莫不是你喜欢那六皇子?”
“……我都不认识他,怎么喜欢?”陈最听着觉得荒唐,立马反驳。
“陈最,你是我的,是我万俟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