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报价的艺术(2/2)
这个条件杀伤力可就比上一个注资方案狠的多了。
特别是后面的附加条件。
本来口头上的这种谈判,是没有什么约束力的。
这边口头答应着,扭头就和别的小股东收购股份,铁路公司理论上没有任何办法。
但有时候协议合同未必比口头约定更有效。
铁路公司透露出来的条件也不是二傻子自以为是。
在大股东随时要跑,或者随时可能收购其他中小股东股份完成控股的节骨眼上。
作为现在钢铁厂实际控制方的铁路公司,其实是非常尴尬的。
要跑拦不住,其他股东转让股权,铁路公司作为大股东是有优先收购权,问题是没钱啊,有钱也不能买啊!
要收购也拦不住,舒漫如果直接向其他股东再收购20%股份,可以直接控股,召集股东大会进行强制表决。
要么其他股东接手,要么一拍两散启动拆分解散程序。
那最后能剩多少就听天由命了。
只要我愿意亏,其他的就得跟着亏。
这还怎么谈?
所以铁路公司加的这个条件就是,我自己把价格让下来,你先放我一条生路。
否则怎么样,铁路公司那边没说。
但作为同样大股东的一方,如果感觉自己被逼到没有退路了,发起疯来一块儿亏,那多少有些得不偿失了。
毕竟,铁路公司本身就是钢铁厂的重要大客户之一。
彻底得罪铁路公司,钢铁厂不黄也得黄了。
“也就是说,钢铁厂30%的股份,我们要10%也好,要全部30%也可以?”
无限制转让,说明还是有点儿限制的。
本质是有些东西不好说的太明白。
“按我哥的说法,选择这个方案,至少要从铁路公司手里接手20%的股份。这样我们就能达成初步控股。”
“如果再从其他股东那儿增加股份,铁路公司就不会有其他想法了。”
对于这个问题,舒漫已经问过了经手的舒延。
舒延作为跟着舒城经商多年的人,又是舒城指定的继承人,以后也会是铁路公司的股东之一。
有些问题别人得不到答案,舒延却不一样。
“20%,按照45万的基准价,那就是9万磅。”
“9万磅控股钢铁厂!还真是个诱惑啊!”
“另外几家谈得怎么样?还在说什么60万吗?”
上次的报价只是初次试探,这次才是见真章。
“15%股份的俞家和10%股份的陈家,两家好像私下达成了一致。一口咬定必须在50万磅基数以上。”
“具体以上多少也没个清楚。应该只是谈价策略,既让自己有点儿余地,也怕报高了把人吓跑不来询价了。”
舒漫想起这个就忍不住笑了。
其实这也是弱势卖家的无奈之举,谁不想硬气的报个高价让买家慢慢砍啊?
问题是报高了,万一别人当真了怎么办?
把人吓得不来问价,转而去找别人,那就把自己坑进去了。
所以在自己底价的基础上报一个模糊的报价就成了一个特有的报价方式。
50万以上的意思就是,50万基数我都不想卖,你就别报什么40万了。
但你也不用担心会要到60万浪费时间。
属实是欲拒还迎式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