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顾时韫的来意(1/2)

等他们把拳打出来以后,团了吗已经占领该领域的一大部分用户群体了,失了先机,互联网大厂能做的选择就只有投资分一杯羹了。

“我还是坚持我的想法,推迟到四月中左右上线,虽然你觉得给那些互联网大厂两个月他们也未必能打出组合拳,可我觉得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顿了顿,王晓楠道:“这推迟一个多月的运维费用和工作人员工资,到时候可以从我的分红里扣。如果实在觉得一个月啥事不干浪费光阴的话,就把之前我说的那个佣金模式想办法提前搞出来,尽快加到平台里。”

几个月前,王晓楠曾给黄友康描述过王晓楠从上一世一些“后起”的电商平台那里学来的佣金模式——即:客户也是推广员的模式,客户登录平台,将商品链接发给好友,好友通过这个链接购买商品,推广客户将获得产品价格的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五作为佣金。

这些佣金并不能提现,但可以作为购物立减金,在该平台消费时抵扣使用。

别小看这几分几毛钱的“小恩小惠”,可要知道,就这简简单单的一招,在十余年后,为那些新推出的小型电商平台,在早已稳如泰山的老牌电商平台身上“薅走了”不少用户。

毕竟,这看似简简单单的一招,可是掺杂了“社会认同效应、自我合理化、沉没成本效应”等多个心理学效应。

只不过,当时王晓楠和黄友康经过商讨后,却是觉得这一招不太适合初期就放在“团了吗”上面,而是该等到仿冒者出现后,拿这一招当杀手锏,把仿冒者的用户反吸附过来。

为什么呢,因为这个规则的推出,有几个问题还需仔细商榷——首先,规则是该宽松还是该严格:宽松的话,被分享者只要下单,另一边就会获得佣金。那么,如果被分享者退款,平台不回收佣金,那么有心之人一直刷,平台就得一直给钱;

严格呢?就是被分享者购买并且使用后,佣金才发放给分享者。可如果是这样的话,即时奖励给用户带来的吸引力就没有了。如果更有钱的互联网大厂发现奥秘,采取上面的那个更烧钱的方案,反倒是把‘团了吗’给整到劣势去了。

另一个顾虑,是佣金合法化问题,毕竟这种模式有点类似传销,而国家这两年正在严打传销……加上互联网虚拟货币是否需要申请审核?如果不申请,以后因为这种模式产生什么社会事件了(最简单的例子,将虚拟货币赋予现实价值,进行售卖交易),是不是又要被抓典型整改?

“行,这事我再研究研究。”黄友康的商业嗅觉敏锐于常人,自然知道佣金这个点子对吸引注册用户,和提高用户“黏度”的作用特别大,听王晓楠时隔这么久又再次提及此事,便更加上心了。

公事聊得差不多了,王晓楠才用自以为算是很自然的方式转移话题:“对了,你之前搞商户签约,有没有认识我们这边的老板?我指的是我老家归辖的商邑市。”

“没有,你们商邑市是三线城市,放宽标准也仅仅勉强是准二线城市,不在我们头一波的发展签约计划里。”黄友康有些纳闷:“不是你自己说的吗,三线城市营商环境一般,消费能力一般,不如再等几年,再发展发展,免得还没开始赚钱被地头蛇对付,摊上各种事。”

“哦,对,是这样。”王晓楠尴尬的抹了抹鼻子。

“你是有啥新想法了?”黄友康对于王晓楠也是愈发了解了,瞬间察觉到了不对劲,于是好奇问道。

“私事,想找个靠谱的老家人帮个忙……”于是王晓楠将自己奶奶的情况大致给黄友康说了一下,又道:“当然,我不会请人白帮忙的,价钱什么的好商量。”

“嗨,我当什么事呢。”却不料,王晓楠觉得蛮麻烦的一件事,黄友康却不以为然:“我还真认识几个你们的老乡,不过不是你们市的,是你们省会城市的,人也都不错,这样,你把你老家具体地址发给我,我帮你打电话问问,最迟中午给你回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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