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法尊之名(2/2)

灵猪们交头接耳(哼唧哼唧),最后“原告一号”点头。

韩非又看向田不易:“师叔,它们既然开了灵智,便是‘仙盟子民’。您让它们表演,确实该签合同、付报酬。不过念在初犯,且是师徒……呃,主宠情分,可否调解?”

田不易哼了一声:“怎么调解?”

韩非想了想:“这样:一,补发过去三年演出费,按市场价七折算;二,从今日起,演出需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场次、报酬、保险;三,大竹峰与灵猪们共同成立‘灵猪杂技团’,利润分成,师叔占三成,猪们占七成——毕竟主要表演者是它们。”

灵猪们立刻欢呼(其实是兴奋的哼唧),甚至有几头当场表演了个后空翻。

田不易嘴角抽搐:“我还要跟猪分账?”

“法治社会,亲兄弟明算账。”韩非微笑,“另外提醒师叔,如果您单方面解约或报复,它们可以再次申请仲裁。到时候可能就是‘违法解雇赔偿’了,数额更大。”

田不易:“……”

最终,调解成功。

灵猪们拿到了第一批演出费——三百块下品灵石,用特制的小储物袋装着,挂在每头猪脖子上。它们立刻组团去河阳城消费了,据说第一站是“灵兽时尚成衣店”,要定制演出服。

田不易看着猪们兴高采烈的背影,喃喃道:“这世道,真是变了……”

曾书书凑过来,小声说:“师叔,其实您可以开发衍生品。比如‘灵猪杂技’留影石、‘空中转体三周半’秘籍、还有灵猪玩偶……我认识合欢派的营销高手,可以合作。”

田不易眼睛一亮。

这场“灵猪维权案”以惊人的速度传遍了修仙界。

不是因为案子多重大,而是因为——连猪都会打官司了,还有什么是法度管不到的?

从此,“有事找仲裁”成了修仙界共识。而韩非这个首席仲裁官,在民间有了个新称呼:

“法尊”。

起初是几个散修在茶馆闲聊时说漏嘴:“那位韩首席,执掌法度,尊崇无比,简直是‘法中之尊’啊!”

后来传开了。

正道修士称“法尊”,是尊其公正;魔教中人叫“法尊”,是畏其权威;灵兽们学着叫“法尊大人”,是感其庇护。

三个月后,这个称呼已经成了官方称谓——仙盟发出的公文,抬头都是“致法尊阁下”。

韩非自己倒无所谓。叫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法度在运行,秩序在建立。

但他能清晰感受到,随着“法尊”之名传遍天下,某种玄妙的力量正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

那是……气运。

不是灵气,不是香火,而是亿万生灵对“秩序”的期盼、对“公正”的信任、对“和平”的向往,凝聚而成的无形洪流。

这些气运汇聚到他身上,又被星穹法典吸收、转化。法典的书页越来越凝实,上面浮现的法则纹路也越来越复杂、深邃。

这一夜,韩非在仲裁塔顶闭关。

意识沉入丹田,他看到星穹法典正在发生蜕变——原本虚幻的书页彻底凝实,化作一本古朴厚重的青铜法典。法典自动翻开,最新一页上浮现出诛仙世界的完整法则网络,而网络的中心节点,正是他自己。

“称号确认:法尊。”

“权限提升:可调用此界三成天地法则,用于审判、调解、立法。”

“气运汇聚进度:85%。飞升临界倒计时:约两年。”

韩非睁开眼,眸中有法则星河流转。

他走到窗边,俯瞰着夜幕下的中立区。那里灯火通明,仲裁塔下依然有人在排队——有修士,有凡人,甚至有几只灵兽牵着幼崽,在等“灵兽托育纠纷”的夜间仲裁庭开庭。

更远处,河阳城的夜市热闹非凡。灵兽摆的摊、修士开的店、凡人做的小吃,混杂在一起,居然有种诡异的和谐。

一只传讯纸鹤飞进来,是曾书书的字迹:

“法尊大人,紧急汇报:刚刚‘灵兽时尚成衣店’和‘五彩雉鸡美容院’因为‘羽毛染色专利’打起来了,双方都申请仲裁,但都不愿付加急费。现在两家店的员工(主要是雉鸡和孔雀)在街上对峙,一边唱歌一边跳舞,说是要用‘艺术比拼’代替官司,围观群众已经堵了三条街……您看怎么处理?”

韩非失笑。

他提笔回了一句:

“依法处理。告诉它们,街头表演需申请‘临时演出许可证’,否则按‘扰乱公共秩序’处罚。另外,艺术比拼可以作为仲裁的辅助证据,但不能代替法律程序——除非它们愿意签‘艺术仲裁协议’,输的一方承担所有诉讼费。”

纸鹤飞走。

韩非望向星空。

法尊之名,是荣耀,更是责任。

而他的责任,就是让这荒唐又可爱的法治社会……一直运转下去。

直到他离开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