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判决(2/2)
让他意外的是,打伤人的不少,但打死人的却没有。也不知道,这是陈老太爷治家有方,还是刻意留下的余地。
陈茂彦也被带入大堂,参与涉及陈风一案的审理。当他看到那两大箱证据整齐排列在案前,心中顿时了然。
应元正问什么,他就招什么。不仅包括他自己所做之事,还包括各地官员与陈家勾结的往来细节。
这也是应元正一直疑惑的地方,所有信件中,并没有发现陈明礼直接指示的内容。那么,他们究竟是如何沟通的?
陈茂彦低声回答:“陈尚书并未直接写信回来,而是通过家属传递信息。以家书的形式,由亲眷代收。”
他顿了顿,继续道:“那些信中多是一些叮嘱和提醒,并无朝中大事。”
这些家信倒是没有出现在证据里。
“大人要是想看,我可以马上叫人送来。”陈茂彦赶紧开口。
“不用了。”应元正倒不是相信他们,而是相信陈明礼不会留下那么明显的证据。
就像赵明一样,在这些信件中,几乎找不到他与陈家往来的任何记录,偶有几封也只是寒暄问候之词。
应元正在各个方向上,都找不到确凿的证据指向他。唯一的指控,不过是卢怀远与王刚的口供罢了。
这人,可真是个不粘锅。
即便是陈家主动自首、交出证据,整个审判也足足耗时四天。
这四天,真是颠覆了应元正的想象。前两天还正常,陈茂彦与陈老太爷皆是有问必答,态度诚恳,配合度极高。
到第三天就有人开始浑水摸鱼,把各种莫须有的罪名都往陈家头上扣。说陈家抢钱、投毒、杀人,甚至还有强占民女、私藏兵器等荒唐指控。
应元正都无语了。
最终还是他亲自站出来宣布:凡属诬告者,一律下狱。这才让那些人安静下来。
最后他的判决如下:
根据《大顺律例》中“侵占田地”、“伤害他人”、“官绅勾结”等条款,陈茂彦数罪并罚,判处凌迟处死。
陈家侵占的田地全部归还给受害村民,并由县衙监督执行。陈家的家产被部分抄没,用于赔偿受害村民的损失。
不过,因陈家主动自首,特批减刑,改为流放两千里,期限八年,并杖责八十。
其余家族成员,依罪分别判处杖刑或徒刑。
至于那两名土匪,应元正并未上升到“刺杀钦差”的重罪,毕竟这本来也只是他的借口。因此只按普通土匪罪处理。
顺便,他还清理了一批本地地主豪强,就是那帮浑水摸鱼的。
接下来便是牵涉地方官员的案件。
这其中,申良平因最早自首,被判徒刑三年,杖刑五十,革去官职,家产抄没。
按察使王刚仅涉及受贿一项,且未插手土地案件。而刑事案件基本在知府就敲定了,也没上升到他那个层级,他也就不存在包庇的事。
于是应元正便将陈老太爷给的其他县里陈家的证据交给王刚处理,让他依据这些去抓人。
其中就包括封川县,应元正希望他赶紧去救出那位仍被关押的前任县令。
“王大人,你的受贿罪可大可小……”应元正的话还没说完。
王刚便连忙表态,“下官明白,下官必不负大人所托。”
应元正满意地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