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历史名相(32)(1/2)
这场托孤,既是刘备对诸葛亮的信任,也赋予了他“辅政”的绝对权力——此后,诸葛亮成为蜀汉的实际掌权者,肩负起“兴复汉室,还于旧都”的重任。
四、治蜀辅政:以“法治”与“民生”稳固蜀汉根基
刘备去世后,17岁的刘禅即位(即蜀汉后主),诸葛亮被封为武乡侯,领益州牧,“政事无巨细,咸决于亮”。在他辅政的11年里,他以“严刑峻法”整顿吏治,以“休养生息”发展民生,将弱小的蜀汉打造成“道不拾遗,强不侵弱”的稳定政权。
- 制定《蜀科》:以法治国,不避权贵:诸葛亮深知蜀汉“国小力弱,需以严法凝聚人心”,于是与法正、刘巴、李严等人共同制定《蜀科》(蜀汉的基本法律),明确“赏罚分明”的原则:对清廉勤政者,如蒋琬、费祎,破格提拔;对违法乱纪者,哪怕是权贵,也绝不姑息——刘备的义子刘封,因不援助关羽、欺凌孟达,被诸葛亮劝刘备赐死;长水校尉廖立,因诽谤朝政、贬低同僚,被诸葛亮废为庶民,流放汶山郡。这种“法不阿贵”的态度,让蜀汉官场风气为之一清,《三国志》评价“亮刑法峻急,刻剥百姓,自君子小人咸怀怨叹”,但实际上,诸葛亮的“严法”是“罚当其罪”,且注重“教化先行”,因此百姓虽畏法,却不怨法。
- 发展生产:“务农殖谷,闭关息民”:夷陵之战后,蜀汉国力大损,诸葛亮提出“闭关息民,务农殖谷”的政策,恢复经济:
- 农业上:他在成都平原主持修复都江堰,安排专人管理灌溉工程,确保粮食丰收;推行“军屯”制度,让士兵在不打仗时开垦荒地,既解决了军粮问题,又减轻了百姓负担——后来姜维北伐时,蜀汉的军粮储备,大多得益于诸葛亮时期的军屯积累。
- 手工业上:他重视盐铁生产,设立“盐府校尉”“司金中郎将”等官职,管理盐井开采与铁器铸造,蜀汉的“蜀锦”更是成为重要的出口商品,通过与吴国、魏国的贸易,换取战马与粮食,《三国志》记载“蜀锦独称妙,魏吴商旅至,市以充货”。
- 安抚边疆:“西和诸戎,南抚夷越”:蜀汉南部的南中地区(今云南、贵州一带),居住着彝族、傣族等少数民族,因不满蜀汉统治,在刘备去世后发动叛乱(以孟获为首)。公元225年,诸葛亮亲自率军南征,上演了“七擒七纵孟获”的经典故事——他不采用“武力镇压”,而是通过“擒而复纵”,让孟获口服心服,最终孟获表示“公,天威也,南人不复反矣”。
南征胜利后,诸葛亮采取“不留兵,不运粮”的治理策略:任命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为官员,尊重其习俗;推广中原的农业技术与手工业技术,帮助南中发展经济;还从南中征调“青羌”少数民族组成“无当飞军”,成为蜀汉的精锐部队。这一举措,不仅稳定了南部边疆,还让南中成为蜀汉的“物资基地”,此后南中再也没有发生大规模叛乱。
五、北伐中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最后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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