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餐巾纸上的星图(中):墨痕洇透旧时光(1/2)
碗里的面条早已凉透,裹着的辣椒油凝在碗底,像层暗红的琥珀,嵌着几粒白芝麻,挑起来时带着细碎的脆响,却依旧倔强地散发着淡淡的辣香——那香气混着面馆里挥之不去的烟火气,漫过桌角,缠上指尖,像在挽留这段浸在秋阳里的时光。一尘用筷子轻轻拨了拨面条,面条在碗里划出细碎的声响,目光却又落回桌角的餐巾纸上。那些字和数字在秋阳下泛着暖光,像撒在纸上的碎星,有的墨痕浅些,像蒙着薄纱的星子,有的墨痕深些,像缀在夜幕里的亮钻,而那个偶然凝在纸角的墨点,像最亮的一颗,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成了这片“星空”里最特别的存在。
他想起老周端面过来时的样子,画面在脑海里慢慢清晰。老周手里端着青花大碗,碗沿冒着淡淡的热气,肩上搭着块洗得发白的白毛巾,走路时因碗的重量,身子微微晃动,脚步却格外稳实,每一步都踩得扎实。把面放在桌上时,老周特意把碗边的卤蛋往他面前推了推,粗糙的指尖蹭过碗沿,留下一点温热的痕迹:“小伙子,看你从进门就对着纸发呆,肯定没顾上吃饭。这卤蛋是我早上刚卤的,特意多焖了半小时,溏心的,你尝尝。”当时他正攥着钢笔走神,听见这话,指尖顿了顿,抬头时撞进老周眼里的暖意,像秋阳晒在棉被上的温度,暖得人心里发酥。他只来得及说声“谢谢”,老周便笑着摆了摆手,毛巾在肩上晃了晃:“谢啥,常来的老顾客了,跟我客气啥。”
此刻他用筷子夹起卤蛋,蛋壳上还沾着点卤汁的褐色,轻轻咬了一口——蛋黄果然是溏心的,温热的蛋黄像融化的蜂蜜,顺着蛋白的纹理慢慢流出来,裹着淡淡的卤香和蛋白的咸香,在舌尖一点点散开。这味道太熟悉了,像小时候奶奶给他煮的卤蛋,瞬间将他拉回乡下的旧时光。奶奶煮卤蛋时,总会在煤炉上的砂锅里放些八角、桂皮,再挖一勺自家酿的红糖,咕嘟咕嘟煮上一下午,煮得蛋壳都浸透了香味,剥开时连蛋白都染着浅褐色。每次他放学回家,书包还没放下,奶奶就会从锅里捞出一个温热的卤蛋,用干净的布擦了擦,放在他手里:“快吃,补补身子,读书费脑子。”
想着奶奶,想着小时候掌心的温度,他眼眶忽然有些发热,指尖捏着筷子的力道也轻了些。奶奶走了两年了,可那些藏在细节里的温柔,总在不经意间冒出来——吃到熟悉的食物,看到相似的场景,甚至只是摸到粗糙的纸,都会想起她。想起奶奶坐在煤油灯旁,用糙纸给他包书皮的样子,手指把纸折得方方正正,连边角都压出整齐的印子;想起奶奶摸着他的头说“糙纸经磨,藏得住字,也藏得住心里的念想”;想起他遇到难处哭鼻子时,奶奶拍着他的背说“别慌,慢慢来,日子总会好起来的”。这些话像一颗颗种子,种在他心里,在他难的时候,在他慌的时候,总会悄悄发芽,长出温柔的藤蔓,缠绕着不安,给了他往前走的力量。
他慢慢嚼着卤蛋,把蛋黄和蛋白都细细咽下去,心里的暖意又多了些,像揣了个小小的暖炉。然后他拿起筷子,挑了几根凉透的面条,慢慢嚼着——面条虽然凉了,却依旧筋道,牙齿咬下去时能尝到面粉的韧劲,辣香在嘴里慢慢散开,带着点烟火气的实在,像这巷子里的生火,没有那么多轰轰烈烈,却有着最踏实的安稳。他一边吃,一边盯着餐巾纸上“修漏水”三个字,墨痕因刚才的秋阳晒着,已经完全干透,指尖轻轻碰上去,能感觉到纸面细微的凸起,又想起那间租来的老平房,想起屋顶的松瓦,想起漏雨时接水的塑料盆。
上次修房师傅帮他暂时固定瓦的时候,他还在屋里收拾那些被打湿的诗集。师傅踩着梯子从屋顶下来时,手里还攥着几根用来固定的细铁丝,看见他蹲在地上,小心翼翼地把湿书摊在窗台上,便放轻了脚步走过来,声音放得很柔:“小伙子,这些书要是湿了,可得赶紧放通风的地方晾晾,别等发霉了。老书金贵,纸页脆,得好好护着。”他当时点了点头,手指还在轻轻抚平书角的褶皱,师傅又叹了口气,接着说:“我小时候也喜欢看书,那时候家里穷,买不起新书,就跟邻居家的孩子借,看完了还得小心擦干净,生怕弄坏了。你现在能做自己喜欢的事,能守着这些书,挺好的。”
师傅的话像股暖流,顺着耳朵流进心里,熨帖得很。他想起自己的书,大多是从旧书市淘来的宝贝——有的书页泛黄,像被岁月染了色,指尖摸上去能感觉到纸页的薄脆;有的封面掉了,他就用牛皮纸重新包一个,写上书名;有的甚至缺了几页,他就凭着自己的理解,在空白处轻轻补写几句,让故事尽量完整。每次淘到一本喜欢的书,他都会坐在旧书市的石阶上,先翻几页,闻着书页里散发出的旧墨香,心里就满是欢喜。回到家后,他会小心翼翼地包上书皮,有的用奶奶留下的糙纸,有的用过期的旧报纸,有的用从杂志上剪下来的彩色纸,然后把这些书包好,一本本摆在屋里的旧木架上,像摆着一件件珍贵的藏品,每次看都觉得心里踏实。
有次他在旧书市的角落里,淘到一本民国版的《诗经》,书页已经很旧了,边缘有些磨损,封面是藏蓝色的布面,上面印着小小的烫金花纹,虽然金粉已经掉了不少,却依旧透着雅致。他当时蹲在地上,轻轻翻开第一页,就看见里面夹着一张泛黄的小纸条,纸条边缘已经卷了边,上面用蓝色钢笔写着:“1985年秋,送给我的女儿,愿她永远热爱文字,永远在诗里找到温柔。”字迹很娟秀,带着女性特有的细腻,像是母亲写给女儿的心意。他拿着那本书,指尖摸着那张薄薄的纸条,心里忽然暖暖的——原来这本书,曾经也被人这样好好珍藏过,曾经也承载着这样沉甸甸的心意,从一个人的手里,传到另一个人的手里,像一场跨越时光的约定。
此刻看着餐巾纸上的字,看着“公益诗社”那四个带着温度的字,他忽然觉得,自己想做的公益诗社,或许也是这样——不只是给喜欢诗的人一个落脚的地方,不只是摆几张桌子、放几本书那么简单,更是想把那些藏在书中的心意,那些藏在诗句里的温暖,一点点传递给更多人。让那些像他一样,喜欢诗却没地方交流的人,能在诗社里找到归属感,能对着陌生人念出自己喜欢的诗句;让那些生活里有难处、心里有慌张的人,能在“关关雎鸠”的温柔里、在“长风破浪”的豪迈里,找到一点安慰,找到一点前行的力量;让那些被生活磨得失去光泽的人,能在文字里重新看见星光,重新找回心里的热爱。
他把最后一口面条吃完,面条的辣香还在嘴里萦绕,放下筷子时,碗底还剩一点卤汁,映着秋阳的光,像块小小的铜镜。他拿起桌上的旧钢笔,笔杆依旧带着金属的冰凉,却因为刚才一直攥在手里,沾了他手心的温度,变得温温的。他捏着笔杆,在餐巾纸上轻轻画了条横线,线条很直,把“公益诗社”和下面的数字清清楚楚地分开,像在心里把梦想和现实做了个温柔的区隔,又像在努力把这两者慢慢连在一起——梦想在上,现实在下,横线是桥梁,是他要一步步走过去的路。笔尖在纸上轻轻滑动,墨痕在纸面慢慢洇开,像时光在慢慢流淌,带着点岁月的温柔,又带着点不放弃的坚定。
手机在口袋里硌着腿,塑料壳子边缘因为长期使用,已经磨得有些毛糙,边角还沾着点洗不掉的墨渍——这是去年冬天他在巷口的垃圾桶旁边捡到的旧手机,当时屏幕裂了一道长长的缝,像条银色的闪电,却还能开机。他把手机带回家,找了块透明胶带,小心翼翼地把屏幕粘好,胶带的边缘剪得整整齐齐,一直用到现在。手机虽然旧,功能却很全,能打电话,能发短信,还能存通讯录——里面存着的人不多,大多是旧书市认识的朋友,有卖书的老爷爷,有同样喜欢旧书的大学生,还有出版社的编辑,最后一个名字是“王总”,备注后面跟着个小括号:“去年采访,谈公益”。
他摸出手机,屏幕因为刚才没关,还亮着通讯录的页面,“王总”两个字排在最前面,黑色的字体在白色的屏幕上很显眼。他盯着这两个字,指尖在屏幕上悬了悬,指甲轻轻碰了碰屏幕,却没敢按下去——去年采访王总的场景,像放电影一样,在他脑海里慢慢浮现,每一个细节都清晰得很。
去年春天,他还在一家小报社做实习记者,每天跟着前辈跑新闻,负责采访本地的企业家,写一些人物报道。王总是他采访的最后一个对象,当时王总的公司正在做“助学公益计划”,资助偏远山区的贫困学生读书,还在学校建图书馆。采访地点在王总的办公室,很大,装修得很华丽,墙上挂着很多红色的奖状,有“爱心企业”的,有“优秀企业家”的,桌上摆着一盆很大的发财树,叶子绿油油的,透着生机。
王总穿着一身深灰色的西装,戴着金边眼镜,说话很温和,没有一点企业家的架子。他当时握着笔记本,有些紧张地问王总:“您为什么一直坚持做公益呢?”王总笑了笑,手指轻轻敲了敲桌面,说:“我小时候家里也穷,住在山里,是靠村里人的帮助,靠一位支教老师的资助,才读完高中、考上大学的。现在有能力了,就想帮帮那些像我小时候一样的孩子,让他们能有书读,能有机会走出大山。年轻人做公益,有冲劲是好的,只要坚持下去,不管事情大小,总会有收获,总会帮到别人。”
采访结束时,王总还给他递了张名片,名片是米白色的,上面印着黑色的字,很简洁。王总笑着说:“以后要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或者有什么好的公益想法,随时可以联系我。年轻人有想法,就该多试试。”他当时接过名片,手指捏着薄薄的卡片,心里暖暖的,像喝了杯热奶茶,把名片小心地放进钱包里,一直没舍得丢。可后来他从报社辞职,想专心做公益诗社,却再也没敢联系王总——他怕自己的想法太幼稚,怕自己的计划太简单,怕开口求助的话刚说出口,就被拒绝,连这点仅存的期待,都会像易碎的玻璃一样,碎得彻底。
此刻盯着手机屏幕上的“王总”,他心里像有两个小人在打架,一个声音说:“联系他吧,说不定他真的能帮你,你不是一直想让诗社开起来吗?”另一个声音却反驳:“别联系了,万一被拒绝了怎么办?到时候不仅没帮上忙,还会让自己更难过,更没信心。”指尖在屏幕上轻轻碰了碰“王总”的名字,屏幕因为触碰,亮了一下,又暗了下去,像在回应他的犹豫。他把手机放在桌上,指尖摸着屏幕上的裂痕,胶带的触感有些粗糙,像在摸着自己心里的慌——既期待被帮助,又害怕被拒绝,既想抓住那点可能的希望,又怕希望破灭后,连重新站起来的勇气都没有。
风从窗缝钻进来,带着巷口桂花的香气,一下子就漫满了整个面馆——巷口的老桂花树上,开了满树的桂花,金黄的小花藏在深绿色的叶子间,像撒了满树的碎金,香气却飘得很远,漫了整条巷,连空气都变得甜甜的。一尘深吸一口气,桂花的香顺着鼻腔钻进心里,像股温柔的风,把心里的慌慢慢吹散了些。他想起小时候在乡下,奶奶家的院子里也有棵桂花树,比巷口的这棵还粗,每年秋天都会开得满树都是。奶奶会搬个小凳子,坐在树下,戴着老花镜,把落下的桂花一朵朵捡起来,放进竹篮里,晒干了,装进玻璃罐子里,用来泡茶,或者做桂花糕。
有次他感冒了,鼻塞得厉害,还咳嗽,躺在床上没精神。奶奶就从罐子里抓了把干桂花,放进玻璃杯里,用开水冲泡,还加了一勺蜂蜜,搅拌均匀后,放在他手里:“喝了桂花茶,感冒就好了,心里也会暖暖的。”他当时捧着温热的玻璃杯,喝了一口,桂花的香在嘴里散开,混着蜂蜜的甜,暖得从舌尖一直流到胃里,心里果然舒服了很多,连感冒的难受都淡了些。此刻闻到桂花的香,他又想起奶奶的话,想起奶奶递给他桂花茶时的温柔,想起那些藏在时光里的温暖,心里的犹豫,好像也少了些。
他拿起手机,手指在屏幕上犹豫了很久,指腹反复蹭过“王总”的名字,最后还是深吸一口气,按下了拨号键——他想,就算被拒绝了,至少也试过了,至少不会留下遗憾,不会在以后想起这件事时,后悔自己当初没有勇气。电话拨出去,“嘟嘟”的忙音在耳边响着,像在敲打着他的心跳,每响一声,他的心跳就快一分,手心也慢慢冒出了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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