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余波未尽(1/2)

冯保、王德、小禄子的命运,在朱元璋盛怒的旨意下达时便已注定。诏狱之内,想必已是腥风血雨。凌迟、戮尸、抄家、流放……皇帝用最酷烈的方式,宣泄着对贪腐和玩忽职守的滔天怒火,也以此震慑所有心怀不轨之人。

旨意明发,朝野震动。谁也没想到,一场看似意外的火药作爆炸,竟牵扯出如此骇人听闻的内府盗卖大案。一时间,弹劾内官监、指责内府管理疏漏的奏章雪片般飞入通政司。往日与冯保、王德稍有往来的官员,无不噤若寒蝉,极力撇清关系。

田娃因查案有功,虽未被明旨褒奖,但皇帝那句“由你,田娃,会同户部、都察院,给咱拟定一个章程出来”的口谕,已明确无误地赋予了他在整顿内府事务上的权责。这既是信任,也是将他更进一步推向风口浪尖。

他深知此事敏感,内府乃皇帝家奴掌管之地,外臣插手极易惹来猜忌。故而,在接到口谕后,他并未立刻大张旗鼓,而是先行闭门,结合自己对后世管理制度的一些模糊认知与当前大明的实际情况,草拟了一份《整饬内府库藏条陈》。

条陈中,他并未触及内官的人事任免核心,而是着重于技术和管理层面的革新:

其一,确立“账、物、钥”三分立制度。库房簿册由文书官记录,实物由守库宦官看管,钥匙则由另一名官员或指定宦官掌管,三者互相监督,领取物资需三方核对画押。

其二,建立定期盘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的制度。除年终大计外,由户部、工部、都察院选派官员组成联合稽查小组,可不定期抽检任何内府库房。

其三,严格“汰换”与“损耗”流程。所有报损、汰换物品,需由联合小组勘验确认,并明确记录去向、处置方式,杜绝以“废料”之名行盗卖之实。

其四,规范物料入库标准与分类存放,尤其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设立专库,严格管理,明确标识。

草案初成,田娃并未独断,而是先私下拜访了刘伯温,以其老成谋国之才,请教条陈是否稳妥,有无触犯禁忌之处。刘伯温仔细阅后,沉吟良久,只提点了一句:“法度甚好,然执行之人尤为关键。内官与外臣,需得平衡,陛下圣心,尤须体察。”

田娃心领神会,谢过刘伯温。随后,他又主动前往李善长处,将条陈草案呈上,言辞恳切地表示:“此乃陛下交办重任,下官才疏学浅,所拟草案必多疏漏,恳请相国不吝指点,共襄此事,以不负圣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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