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做人要做程光曦(1/2)
金杯面包车驶离江大学生街,引擎的轰鸣在空旷的公路上回荡。林墨握着方向盘,感受着体内澎湃的力量——50%的素质提升让每一次转向、换挡都显得游刃有余,视野里的景物愈发清晰,连百米外随风晃动的树叶纹路都能看清。大伟瘫在后座,把玩着钢管,时不时对着窗外比划两下,嘴里念叨着“下次遇到跑酷丧尸,定要让它们尝尝我的新连招”;豆豆则靠在副驾驶,眼神里少了往日的怯懦,多了几分坚定,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腰间捡来的短刀。
“墨哥,还有多久到南湖公园?”豆豆探头看向导航——屏幕早已黑屏,只能靠记忆判断路线。
林墨抬眼望向前方的路牌,锈迹斑斑的牌子上还能辨认出“南湖公园 3km”的字样:“快了,最多十分钟。不过这段路两旁都是树林,容易藏丧尸,大家警惕点。”
话音刚落,右侧树林里突然传来一阵密集的嘶吼声。林墨猛地踩下刹车,只见数十只丧尸从树林里冲了出来,拦在公路中央,浑浊的眼睛死死盯着金杯车。
“甘霖凉!怎么又来一波?”大伟瞬间弹起身,握紧钢管。
“别废话,杀出去!”林墨推开车门,消防斧在手,身形如箭般冲了出去。50%的速度加成让他快得只剩残影,一斧劈下,最前面那只丧尸的脑袋直接被劈开,鲜血溅起半米高。
大伟和豆豆紧随其后。大伟力量暴涨,钢管横扫,直接将三只丧尸的腿打断,动作比之前迅猛了数倍;豆豆也不再畏缩,短刀精准刺向丧尸眼眶,虽然动作还有些生疏,但每一次出击都直奔要害。三人配合默契,如同虎入羊群,短短五分钟就解决了二十多只普通丧尸。
【击杀普通丧尸x23,获得能量点23点,能力强化点2.3点。】
系统提示音响起时,三人已经回到车上,身上的血迹还在往下滴。“这末世的丧尸怎么跟割不完的韭菜似的?”大伟擦了擦额头的汗,语气里带着吐槽,却难掩兴奋——实力提升后的战斗,让他找回了侦察兵时期的酣畅。
林墨没说话,只是重新发动汽车,眼神愈发锐利。他知道,末世里的危险从不会扎堆出现,却总能在不经意间找上门。
果然,行驶到一处桥洞下时,第二波尸群出现了。这次的丧尸约莫三十只,堵在桥洞出口,其中几只还拖着断裂的钢筋,看起来格外凶悍。
“这次我来开路!”大伟主动请缨,不等车停稳就跳了下去。他双腿发力,身形跃起半米高,钢管带着风声砸向最前面那只持钢筋的丧尸,“咔嚓”一声,丧尸脑袋被砸得凹陷,钢筋应声落地。
林墨和豆豆也迅速下车,三人呈三角阵型推进。林墨身法灵活,游走在尸群边缘,消防斧每一次劈砍都精准致命;豆豆负责牵制侧面冲来的丧尸,短刀刺、划、挑,渐渐找到了节奏;大伟则正面硬刚,凭借暴涨的力量,硬生生在尸群中砸出一条通道。
又是一场恶战,三十多只丧尸被悉数解决。三人上车时,身上的衣服已经被血浸透,却没人觉得疲惫——50%的耐力提升,让他们的续航能力远超从前。
“再遇到尸群,直接开车冲了,省得浪费力气。”林墨抹了把脸上的血,发动汽车。他心里清楚,连续遭遇两波尸群绝非偶然,这片区域的丧尸密度显然不低。
可命运似乎偏要和他们作对。距离南湖公园还有一公里时,第三波尸群出现了。这次的丧尸更多,足有四十多只,从公路两侧的草丛和废弃商铺里涌出来,形成合围之势,嘶吼着朝着金杯车扑来。
“干!真当我们好欺负?”大伟怒喝一声,就要下车。
林墨一把拉住他:“别硬拼,开车冲!”他猛踩油门,金杯车如同脱缰的野马,朝着尸群撞去。丧尸被撞得飞起来,骨骼碎裂的声音此起彼伏,车轮碾过丧尸身体,发出令人牙酸的“咔嚓”声。
就在汽车即将冲出合围时,一只丧尸突然扑到车窗上,锋利的爪子抓得玻璃“咯吱”作响。豆豆吓得一缩,林墨毫不犹豫地探出手,消防斧精准劈在丧尸脑袋上,丧尸瞬间瘫软下去。
终于,金杯车冲出尸群,一路疾驰到南湖公园门口。三人惊魂未定,却见公园大门敞开着,里面一片死寂,只有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连一只丧尸的影子都没有。
“皓哲呢?难道不在这儿?”大伟探头探脑地走下车,警惕地扫视四周。
林墨和豆豆也下车搜寻,公园内草木丛生,长椅倒在地上,湖面漂浮着垃圾,却始终没看到林皓哲的身影。豆豆有些失落:“会不会……他已经不在了?”
“别瞎想。”林墨打断他,“皓哲那小子鬼点子多,摄影时又擅长隐蔽,肯定是躲在什么地方了。我们分头找找,注意观察周围的异常。”
三人正要散开,突然听到不远处的大树后传来一声压低的坏笑:“做人要做程光曦,出门要带摄像机——三位帅哥,追尸群追得挺累啊?”
林墨三人同时转头,只见湖边那棵老槐树下,一道身影缓缓从树干后走出来。那人穿着一身迷彩服,脸上涂着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绿褐色颜料,和树干的颜色几乎融为一体,背上背着一个黑色的摄像机,镜头还对着他们刚才激战的方向。不是林皓哲是谁?
“皓哲!你小子居然躲在这里看我们杀丧尸?”大伟又气又喜,冲上去就要拍他的肩膀。
林皓哲灵活地侧身避开,举起摄像机晃了晃:“别冲动,我这是在记录末世名场面!你们刚才杀丧尸的英姿,我都拍下来了,以后重建文明了,这可是珍贵史料。”
“记录个屁!你知不知道我们找你找得有多辛苦?”豆豆也走上前,脸上满是释然的笑容。
林墨看着眼前的好兄弟,嘴角忍不住上扬。阿哲还是老样子,走到哪儿都离不开摄像机,连末世里都不忘搞怪。“你小子可以啊,居然能藏得这么好,我们都没发现你。”
“那是!”阿哲得意地扬了扬下巴,指了指身上的迷彩服和脸上的颜料,“这叫环境伪装术,我当年拍野生动物时学的。还有这个——”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包晒干的艾草和薄荷,“碾碎了撒在身上,能掩盖活人的气味,丧尸根本闻不到。”
大伟凑过去闻了闻,皱了皱眉:“难怪你身上一股草药味,我还以为你掉进药罐子了。”
“不懂了吧?这叫智慧!”阿哲拍了拍摄像机,“我躲在这棵树上快一天了,看着你们从学生街杀过来,那两只跑酷丧尸的身法,啧啧,拍得清清楚楚。”
林墨笑着摇摇头:“别贫了,我们现在要去接张医生和其他幸存者,然后找个安全的地方建立避难所。你有没有什么好地方推荐?”
“当然有!”阿哲眼睛一亮,“我昨天在这附近侦察时,发现一个废弃的工厂,占地面积大,围墙高,还有仓库和办公楼,易守难攻。关键是里面丧尸不多,我已经清理过了,绝对是建立避难所的绝佳选择。”
“真的?那太好了!”豆豆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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