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判刑(1/2)

归案后,面对警方“家境优渥为何犯案”的讯问,他坦言当时未婚,缺乏家庭责任感的束缚,加之年轻冲动,终致大错。

若能走正途,以其头脑与能力,今日或已成为地产界巨贾,我们居住的楼盘或许便出自其手。

即便在云南隐姓埋名期间,他经营的小本生意亦做得风生水起,在当地口碑不俗,只不过刻意低调,未图扩张,其商业天赋由此可见一斑。

其次,当论及毛远琴在此案中的角色。

尽管多数媒体对此人保持缄默或选择性忽略,但可以明确的是,他最终被依法判处并执行了死刑。

毛远琴罪行之恶劣,甚至超过刘光:他不仅参与抢劫策划,更关键的是利用职务之便提供了核心情报,主犯身份确凿无疑。

此外,身为公安内部人员,在案发后为劫匪通风报信,与犯罪分子流瀣一气,执法犯法,罪加一等,故判处死刑实属必然,只是相关信息未予公开披露。

此案之所以能得手,关键便在于内外勾结,可谓“堡垒最易从内部攻破”。

普通民众岂能掌握运钞车的具体行程、警方布防细节及行动路线?若无毛远琴的内应,劫匪如何精准规避侦查?

若无刘光涉枪,那五支作案用手枪又从何而来?银行内部流程及运钞环节的漏洞,若无何永新策应,外人又如何得知?

此案几乎集齐了各个关键环节的“内鬼”,正应了“家贼难防”的古训。

对比彭妙计、杨新海等流窜作案累累的凶徒,他们或杀害更多人命,却绝无能力策划实施如此规模的运钞车劫案——他们只能选择防范薄弱的民居下手。

此案警示我们,安全体系最脆弱的环节,往往源于内部,外部防范再严,亦难抵内部分裂。

再者,需提及温石其与温兴海兄弟。

二人在案中主要负责驾驶船只接应,虽在叙事中着墨不多(据信为袁长荣表亲),最终均被判处无期徒刑。

他们并非对犯罪行动一无所知,却抱持“事不关己”的侥幸心理,以为“我只管开船收钱,你们做什么与我无干,我不知道便无罪”。

然而法律岂容如此狡辩?明知他人实施重大犯罪仍提供协助,便构成共犯,绝非一句“不知情”所能开脱。

这正是法律意识极度淡薄的悲剧体现,也为世人敲响警钟:面对违法犯罪,切莫心存侥幸,冷漠纵容终将引火烧身。

该案的尘埃落定,不仅是一段犯罪史的终结,更映照出社会转型期中人性欲望的膨胀与法律边界的博弈。

陈恂敏从富家公子沦为重犯,毛远琴从执法者沦为阶下囚,温氏兄弟因一念之差赔上一生自由——这些错综复杂的人生轨迹,共同构成了一幅令人深省的时代图景。

而案件背后折射出的内部监管漏洞、文化影响与个体选择,至今仍具警示意义。

再者,关于温石其与温兴海兄弟的法律责任,有必要进行更深入的辨析。

倘若仅仅是案犯来我经营的小卖店购物,交易完成便各自离开,那么作为店主自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正常经营,来者皆是客,此乃天经地义。

然而,温氏兄弟的情况与此有着本质区别。

他们不仅多次协助劫匪运输赃款,更容留其在船上停留数日,形成了一个移动的、隐蔽的犯罪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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