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有钱就行(2/2)
早在他大学时期的1991年,陈恂敏便已涉足犯罪。他与何为光、陈仁年(又名陈海强)以及毛远琴合谋,计划先劫车,再抢枪支。
1991年10月29日夜晚,何为光租用了一辆北京212吉普车,前往清远市阳山县七拱镇接应陈恂敏、陈仁年与毛远琴。
当车辆行驶至距离青莲镇仅三公里处,何为光假意要求停车,称要下车方便。司机程某时年三十一岁,刚将车停稳,何为光便从包中掏出铁锤,猛然砸向他的头部。
程某年轻力壮,身材魁梧,受击后立刻奋力反抗。陈恂敏、陈仁年与毛远琴三人随即上前,合力将司机死死按住。
随后用提前准备的螺丝刀、铁钻、锥子、铁条等工具,残忍地对其连续捅刺。何为光则继续用铁锤猛击,直至程某死亡。事后验尸报告显示,受害者身上共有二十九处伤痕。
令人不解的是,何为光包中所携凶器颇为杂乱,既有铁钻、螺丝刀,又有小铁条等,仿佛并非为行凶,而是去工地务工。
程某被杀后,车内血迹斑斑,已无法继续使用。毛远琴当即提议放弃车辆,迅速逃离。最终,他们杀害了一条人命,却未能成功劫得车辆。
值得注意的是,毛远琴当时已是清远市公安局刑警队的一员。这也印证了上一集中提到的推测——他很可能与陈恂敏是同学关系。
否则,很难解释一名在职刑警,为何会与几名大学生混迹在一起。由此推断,他们年纪相仿,当时都还在求学阶段,只是毛远琴毕业后加入了警队。
陈恂敏毕业后创办公司,确实赚了不少钱,但开销同样惊人。在旁人眼中,他是一位事业有成的老板,频繁出入高档场所,挥金如土。
然而从普通人的视角来看,他其实并不算真正富有。他内心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真实财力,与那些真正的大亨相比,差距甚远。
尽管年收入接近百万,却抵不住他日复一日的大手笔开销。他身边常围绕着一群酒肉朋友,吃喝消费多由他承担,动辄数千元的支出屡见不鲜,一年下来几乎所剩无几。
尤其令他备受打击的是1994年底的一次挫败:清远至连山一段全长206公里的公路招标中,陈恂敏的公司成功中标,获得了其中60公里的开发权。
然而,他虽取得了修路权,却因缺乏启动资金,最终只能无奈将项目拱手让人。这件事让他萌生了“干一票大的”念头,企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巨资,以支撑更大的工程野心。
随着团队逐渐成型,陈恂敏经常带领何为光、何永新等人出入舞厅、赌场等场所,不仅靠言辞拉拢,更以实际投入赢得人心。
他为人慷慨,只要对方够义气,他便毫不吝啬,每日请客花费动辄数千甚至上万。
这样的排场,令袁长荣、吴兆全、何冬海等人羡慕不已,他们将“敏爷”视若神明。不过此时双方交情尚浅,这些人还难以直接与陈恂敏对话,只能通过二号人物何为光传递信息。
金钱的投入很快显现效果,众人纷纷表示:“只要跟着敏爷,让干什么就干什么,有钱就行!只要敏爷一声令下,刀山火海我们也敢闯!”
这群人几乎形成了一种盲目追随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