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团伙成员(1/2)
随后在1992年3月,何伟光的家庭遭遇重大变故。
他的父亲在外出乘船时遭遇沉船事故,不仅卷入官司,还被逮捕。何伟光不得不再次辍学,回家为父亲奔走,帮忙打官司。
官司了结之后,他却没有再返回校园。大学仅读了一半,他觉得上学已索然无味,便彻底放弃学业,从此开始在社会上漂泊。
后来,陈恂敏大学毕业并创办了自己的公司,何伟光便顺势投至其麾下,跟随陈恂敏一起闯荡。
本案的三号人物名叫何永新,外号“肥仔”。
他最为显着的特点,便是嗜赌成性,且几乎逢赌必输。可他却输得越狠,赌得越凶。
此人早年曾是一名武警,退役后被安排至清远市建设银行,担任压钞股股长。
在那个还没有专业化押运公司的年代,银行运钞工作通常由内部人员负责,何永新便是建行内部押运队伍的直接负责人。
然而,他人生最大的癖好是赌博,其次则是贪恋美色。常年累月的赌局让他债台高筑,不仅在外欠下不少债务,还利用职务之便,已在银行内部透支了八万多元。
不知通过什么途径,何永新与那位被称为“敏爷”的陈恂敏结识了。具体细节已难考证,总之二人就此搭上了线。
陈恂敏向来善于有意无意地散财,以此拉拢三教九流的人物,尤其注重结交银行系统内的职员——做生意的人,哪能没有几个银行方面的朋友?
他时常邀请何永新吃饭,偶尔也借些钱给他,很快便将这位押运负责人也纳入了自己的圈子。
通过何永新的关系,陈恂敏又认识了四号人物——刘光。刘光与何永新是亲戚,应是表兄弟,但年龄却比何永新大上不少。当其他成员多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时,刘光已年过四十。
他同样供职于建设银行系统:1989年6月,刘光当上了中国建设银行清远市分行保卫科副科长;至1992年12月,又升任保卫科正科长。
如此一来,何永新是押运队伍的负责人,刘光则是保卫科的领导。二人既是亲戚,又分别掌管着银行武装守卫的关键环节。
我们虽不清楚他们具体如何进入银行系统,但推测其家族中应有在银行担任更高职务的背景。
然而,刘光虽身在要职,在单位内部却混得并不如意。他年纪虽长,但为人处世的能力较差,在职场中颇不得志,人际关系也处理得不好。
他内心极度渴望拓展外部人脉,与一些有钱有势的人交往。在银行内部,他或许不受待见,但在外人眼中,他身为银行科长,身份依然显赫,自然有人愿意与他结交。
陈恂敏便是其中之一。在了解到刘光的工作背景,尤其是他掌管保卫科的身份后,陈恂敏便主动与他接触,何伟光等人也时常作陪,隔三差五便邀请刘光外出饮酒,以朋友相待。
最初阶段,他们并无任何具体要求,只是单纯地吃喝玩乐。但这显然不是最终目的——他们图谋的是抢劫。
因为何永新虽然负责押运,但其队伍配备的只是防爆枪;而刘光所掌管的保卫科,却拥有真正的制式枪支。
几人常在酒过三巡后,半开玩笑地对刘光说:“光哥,把你那枪拿出来给兄弟们开开眼呗?咱还没见过真家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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