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悍匪张显光-遥控炸弹(1/2)
一年过去,张显光手中的20万元已挥霍过半。
他开始谋划一票“更大的”——目标仍是运钞车,但这次他盯上了正规商业银行,邮政储蓄所和商业银行不在一个档次,后者资金量更大。
但他很快意识到问题:银行运钞车的押运人员更多,且配备冲锋枪。
正面强攻风险极高:“哪怕我们抢先动手,只要有一个没击倒,对方反击起来我们就可能全军覆没。”
他思索后得出结论:“不能直接硬拼,胜算不足。最好先用炸弹爆破,削弱对方主要力量,再持枪突击,这样才能稳操胜券。”
制造炸药包对他们来说并非难题,关键在于如何投送:“总不能拎着炸药包走过去吧?那不像送生日蛋糕吗?即便靠近投掷,导火索也需要时间——短了会炸到自己,长了又给对方反应时间。只要押运员有几秒察觉,我们就可能被反击。”
因此,必须让炸弹在意料之外瞬间引爆。然而方法何在?他一度为此一筹莫展。
某日他去张显明处,对方炫耀新买的摩托车:“大哥你看,还带遥控器,‘嘀嘀’一按就行!”
这一下激发了张显光的灵感:“如果做一个遥控炸弹,岂不完美?”
他立即买来摩托车遥控器,拆解后反复用灯泡试验,最终成功组装出遥控引爆装置。他大喜过望,紧急联系张显辉:“老三,快回来,有笔大买卖!”
三兄弟重聚后,张显光详细说明了计划,并判断:“按这个思路,成功至少能弄到200万。”
事后张显辉供述,他当时其实不愿再参与——他深知大哥的贪念永远不会满足,这次200万,下次就会是500万、1000万,迟早出事。况且他在南方发展顺利,还交到了一位家境优渥、对他用情至深的女友。
他本想趁尚未案发彻底收手,但无奈大哥二哥坚持要干,而他们枪法一般、谋略有限,自己不得不继续参与。
尽管张显光身为大哥拥有最终决定权,但具体行动的执行却始终依赖老三张显辉。
张显辉内心深处并不完全信服两位兄长——他认为自己的枪法更准,头脑更灵活,口才也更出众。
如果两位哥哥执意要做这笔“大买卖”,他不得不参与;若不参与,他担心以两人的能力很可能失败甚至丧命。因此,他几乎是不得已才同意了这次行动。
在三人中,张显辉虽然年纪最轻,却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见多识广、能言善道,办事周到利落。每次回老家,他总是衣着光鲜,与不修边幅的两位兄长形成鲜明对比。
旁人一见便觉得他在外发了财,而他的成功在乡亲眼中也合情合理——谁能不信一个口若悬河、精通世故的人会致富呢?
当有人问起他做何生意时,他总淡然回应:“没什么大生意,就是拉拢些朋友给大款做保镖,对外称安保工作。”
凭借这个身份,他顺利找人搞到了此前作案用的猎枪。也正是这副成功人士的模样,让表弟李彦斌死心塌地要跟着他混。
这一次,搞炸药的任务自然又落在他肩上。
他回到鸡西老家,找到四弟张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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