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悍匪周克华-善后(2/2)
至于判决轻重,欢迎各位在评论区各抒己见,在此我不作评论。既然她如今生活已重回正轨,也就不便再多加打扰了。
接下来,我想谈一谈我对这个案子的一些看法。首先,在梳理整个案件的过程中,我发现周克华并非出于报复社会的心态犯罪,他实质上是一个投机分子,为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而不择手段。
简单来说,他就是企图不劳而获,依靠抢劫来维持生活。他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为了钱财。
我并不打算过度引申到社会层面的问题,毕竟比他境遇更艰难的人还有很多。
我认为,以剥夺他人生命的方式换取一己私利,是绝对错误的行为。
这样的人必须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否则社会秩序将难以维持。如果人人都效仿此类行径,那不就等同于退回到“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了吗?
其实周克华身上也具备某些“特点”:他相当顾家,所抢劫的财物大部分都寄回家里,同时他本人也具备一定的吃苦耐劳品质。
遗憾的是,这种精神并没有用在正途上。
这些年来,除了曾与张桂英共同居住了几个月,他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坟地中度过的。荒坟野冢成了他的栖身之所,无论春夏秋冬,天为被地为床——这种艰苦绝非一般人所能承受。
有专家事后统计称,他每天的生活费仅需三十元。
也就是说,以他这样的生活标准,无论从事什么工作,在我们的社会中挣到月入一千元并不困难。
既然如此,何不选择去打工?何必过着这种颠沛不安的日子?
尽管警方耗时八年才最终将他抓获,看似抓捕过程十分艰难,但这八年中所经历的辛酸与煎熬,恐怕只有他自己最清楚。
抢劫岂是易事?
那是一份高风险“行当”,终日提心吊胆、如履薄冰。如果换作是我,我绝不愿意过这种生活——哪怕清贫一些,能与家人团聚、安稳度日,也远胜于终日睡在坟地里、与“女鬼”为伴。
再来说说他和张桂英之间的关系。
张桂英对他显然并无感情可言,她与周克华在一起,实质上更像是一笔交易——为了钱,也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
就像出租车日常拉散客一样,突然有人提出包车,报酬还更丰厚,谁会拒绝呢?
至于钱的来路,她并不关心,只要对方愿意为她花钱就行。
一个二十岁的年轻女孩,怎会真心喜欢上一个中年“油腻”大叔?
更何况对方并非什么成功人士。
事后她也坦言,自己对周克华毫无感情。而周克华对她呢?
我想或许多少有一些情感吧。
应该说,如果周克华早婚,他的孩子也差不多像张桂英这么大了。由于长期漂泊在外,在他眼中,张桂英更像一个需要照顾的孩子。
我想,周克华大概也只是把她当作孩子一样哄着。但至少,有她在身边,他或许能短暂地感受到一丝家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