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悍匪周克华-你看我这姿势(1/2)

在云南文山,周克华很快便弄到一把“五四”式手枪及六发子弹。

2005年10月16日,他携新购的枪支来到云南曲靖宣威火车站。该站是出入云南的重要枢纽,多数旅客需在此换乘,周克华也计划从此处乘车返回重庆。

当时,他将手枪插在绿色枪套中,别于右侧腰间,随后走进火车站候车室等候。不料,不久便被执勤人员查获。

按理说,周克华并非愚笨之人,智商不低,反侦察能力也较强,为何会如此大意?

这已是他第三次因携带枪支被抓获。即便“吃一堑,长一智”,也不该在同一个问题上重复犯错。这一点确实令人费解。

此次不再仅是罚款,而是直接被逮捕。关押数月后,2006年2月6日,昆明铁路运输法院以“非法运输枪支罪”判处周克华有期徒刑三年。巧合的是,这一天正是他阳历三十六岁生日。

判决书中还写道:“考虑到被告人周克华认罪态度较好,故酌情从轻处理。”

这说明周克华在狱中表现顺从,与第一次被捕时反抗、鸣枪的态度截然不同,此次他显得十分配合。

一审判决后,他未提出上诉——“三年刑期,我认了”。

此时他恐怕不敢再节外生枝,自己犯下多少事,心中自然有数。若真被深挖,可能性命难保。不如老实服刑,争取早日出狱。

在云南服刑期间,据管教与狱友回忆,周克华表现得异常安静,很少与人交流——“安排什么就做什么,只管自己的事,不与他人牵扯”。

但他也并非完全沉默,偶尔仍会与人交谈,不可能终日一言不发。

有一次,他曾向一名狱友透露,家中还藏有一支枪。不过此事后来并未掀起波澜,该狱友也未向外举报——即便举报,周克华大可否认,谁又会为一句可能吹嘘的话远赴重庆搜查?

直至2008年10月,周克华刑满释放。回到重庆后,他发现当初的同伙早已消失无踪——三年时间,没人会原地等待,对方早已自谋生路。

自此,那位同伙彻底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周克华再未与之合作。究竟是联络不上,还是不愿再合作,我们已无从得知。

接下来的周克华决定单干——“还是自己动手”。

但他并不急于再次行动,而是打算再搞一把枪,云南所购已被没收,目前他仅有一把手枪。

他意图弄一把长枪,因长枪威力更大。至于他具体目的何在,是为“干大事”还是个人喜好,无人能断言。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