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该去“干一票”了(1/2)

此人比王福仁大一岁,时年三十六,家住锦州市太和区薛家街道五三里二委71-1号,与王家相距不远。

关键之处在于,他于1995年因盗窃被判刑两年六个月,刚释放不久,整日无所事事,穷困潦倒。且此人性子野,手黑胆大,平日好勇斗狠,动辄扬言与人拼命。

王福仁心想:不妨先找他探探口风。

随后,他找到修宝昌,邀其喝酒。两人推杯换盏间,王福仁问道:“哥们,出来了,往后有什么打算?”

修宝昌叹道:“能有什么打算?瞎混呗,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王福仁听罢,接口道:“都这样了。我的情况你也清楚。活了半辈子,到头来一无所有。像咱们这样的人,要啥没啥,还能有什么大出息?”

“可我又觉得,这么活着太憋屈,没意思。白来世上走一遭,还不如冒险搏一把,干点‘大事’。”

据王福仁后来供述,他未曾料到,自己刚一提及,修宝昌竟立即应允:“兄弟,我可算找到知音了!你有什么路子?咱俩一起干!只要能弄到钱,干什么都行!”

王福仁于是亮出那把枪:“瞧见没?有这个,还愁弄不来大钱?我的想法是,专抢那些有钱有势的,干几票大的,捞够几十万,然后痛痛快快享受人生。你觉得怎样?”

修宝昌一见,喜出望外:“行啊兄弟,你还有这手艺?没说的,我虽比你大一岁,往后就跟你混了!”

就这样,王福仁轻而易举收下了第一个“小弟”。

兴致一来,王福仁提议:“既然往后要干大事、享大福,不如在动手之前,先痛快享受一番,如何?”

修宝昌却面露难色:“想是想,可钱从哪儿来?我刚出来,分文没有,抽烟还得偷我爸的旱烟。我是想享受,但没钱啊!”

王福仁微微一笑:“兄台莫急,钱的事,我来解决。”

他随即去银行,将离婚时妻子给的九千元钱,全数取出。

两人怀揣这笔“巨款”,开始肆意挥霍。日日下馆子大吃大喝,随后便钻进洗浴中心、歌厅,寻欢作乐,又是沐浴又是欢唱,尽情放纵。

可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此诗用在他们身上,倒有几分讽刺的贴切。

这般毫无顾忌的享乐,是他们此生从未有过的体验。直至九千元挥霍一空,两人才如梦初醒。

没钱,世界顿时清静。

冷静下来后,两人商议:乐也乐够了,如今一贫如洗,该去“干一票”了。

他们将目标锁定在一个人身上——兴城市某医院院长。院长家底定然丰厚,与普通百姓不同,其中关窍,不言自明。

经过多次踩点与跟踪,他们摸清了院长家的具体位置及其活动规律。

计划简单粗暴:清晨去他家门口守着,等院长开门上班时,一拥而上将其制住,拖入屋内,抢钱走人。

1999年2月12日,农历腊月二十七,距春节仅剩三天。

一大早,两人便来到院长家所在的单元楼道内等候。那时楼道并无如今这般封闭保暖,寒气刺骨。

两人瑟缩着身子,叼着烟,在寒冷中等待——干什么“行当”,都不容易。

不多时,院长拎着包开门出来,正准备上班。

门刚打开,两人一个持枪、一个握剪,猛地抵上前:“别动!”顺势将其推回屋内,反手关门。

屋内尚有院长妻子在。事情变得简单了,枪口威逼之下,夫妻俩很快被捆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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