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放心跟着哥走(2/2)
对于所有指控,他都认罪,回答极其简练,多是“我没意见”或“对”。
唯独在两处细节上稍作反驳:即前文提及的一百一十四件衣物,及第二次在新疆抢劫的四万七千元账款。
随后进入民事赔偿环节。
第二次抢劫案中死者热河曼的妻子用维吾尔语提出二十一点七万元赔偿要求,经人翻译后,马汉庆苦笑着摇头:“这不可能。若我有钱,定然愿意赔偿。如今我唯有一命,只能用命来偿了。”
第三次抢劫中受重伤的谢利夫老人,向他索要八十六点九万元赔偿。
马汉庆闻言一怔,这更无可能。
他未多言语,只简单说了句“对不起”。
老人却不接受:“好,那八十六万暂且不提,你抢走的十万总该还我吧?我住院已花了近二十万。”
马汉庆听完沉默不语——他哪里还有钱?若有,又何必铤而走险?
在最后陈述中,他说:“对受害人,我只能说声对不起。如今我一无所有,唯有对父母、妻女的思念。回首一生,最后悔的是未能孝敬父母。我是个罪人,我的家人也是受害者,他们应当得到社会的同情。”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马汉庆一审被判处死刑。
宣判后,他当庭表示不上诉。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行刑前夕,法警告知他次日即将上路,可还有遗言。
他说了些忏悔的话,提出想再见妻女及其他亲人一面。
这个请求很快获准,当天他的哥哥、妻子和女儿便赶到新疆六道湾看守所。
马汉庆抱着女儿,用颤抖的声音交代后事,并留下了一封遗书。
次日,十二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时,乌鲁木齐法院法警队从看守所提出马汉庆,押赴刑场。
同行的还有一名女毒贩。
那女子浑身发抖,哭泣不止,显然恐惧至极。
马汉庆平静地对她说:“妹子,别哭了。放心跟着哥走,哥向你保证,有哥在路上,没有鬼敢欺负你。”
这句话如同强心剂,女子顿时止住了哭泣。
十时十分,一声枪响,马汉庆的生命走到了尽头。
在那封遗书中,他写道:“在看守所待了十三个多月,终于等到了执行死刑的这一天。我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死对我是一种解脱。我想这对我的亲人也是一种解脱。可惜世间没有如果,但愿后人以我为戒。若要评价我的一生,唯有‘遗憾’二字。”
字里行间可见其确已平静接受结局,否则也不会放弃上诉——毕竟对多数人而言,多活一日也是好的。
临刑前的死刑犯无非三种表现:
一是麻木瘫软,魂飞魄散,此为多数;
二是精神崩溃,情绪激动,咆哮逞能;
最后一种则是异乎寻常的平静,并非不怕死,而是心理素质极强,如章俊。
马汉庆亦属此类,这般人物在刑场上实属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