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判刑(2/2)
尤为关键的是,他们应陈恂敏的要求,篡改了航行日志,这一行为直接干扰和阻碍了警方最初的水上侦查方向,使得侦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因此,二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是法律对其行为的必然评价。
当你明确知晓对方正在实施重大犯罪行为,却依然选择为其提供关键性的协助和庇护,那么即便你不是主犯,也已深深卷入犯罪的漩涡之中。
法律在衡量此类协从犯罪的刑罚时,必然会考量其主要所犯之罪的严重程度。
在这起新中国成立以来数额最大的运钞车劫案中,提供如此程度的帮助,被判处无期徒刑,于法于情,均属恰当,毫无回旋余地。
最后,此案留给世人最沉重的警示莫过于:切勿以身试法,挑战法律的尊严。
陈恂敏团伙的覆灭,便是一个最鲜活的例证。
或许有人会心存侥幸,认为如果何为光没有丢失那支枪,案件或许就无法侦破。这种想法无疑是幼稚的。
要知道,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都可能成为突破口;即便没有这个漏洞,也必然存在其他漏洞。
据后来披露的信息,当时已有目击证人清晰地看到他们往“杨记397号”船上搬运异常沉重的物品,并准确记下了船号。顺着这条线索侦查下去,找到他们仅仅是时间问题。
参与人员如此之众,环节如此之多,怎么可能做到天衣无缝、毫无破绽?
更不应低估公安机关侦破大案要案的决心与能力。
日常生活中丢失一辆自行车,或许因线索有限而难以追寻,但面对如此惊天大案,国家必定会动用一切可动用的力量,不破案绝不收兵。
因此,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念或糊涂去铤而走险,否则很可能付出的就是生命的代价,至少也是漫长的牢狱生涯和一生的污点。
平心而论,主犯陈恂敏的头脑不可谓不聪颖,心思不可谓不缜密。可最终结局又如何?
我们不妨做一个假设:即便陈海强没有自首,陈恂敏或许能继续隐匿下去,但他所过的将会是怎样一种生活?
那是一种永无止境的提心吊胆,是对亲人刻骨铭心却不敢诉说的思念,是画地为牢般的自我禁锢,不敢与过去有任何交集,甚至无法拥有一张代表合法身份的证件。
这难道是他最初想要追求的生活吗?绝非如此。
这种精神上的长期酷刑,其中的煎熬与痛苦,恐怕只有当事人自己才能深切体会,我们外人难以想象其万一。
据办案人员回忆,在被捕的那一刻,陈恂敏曾喃喃说道:“我知道迟早有一天会被抓的。”
这句话的背后,或许不仅仅是对法律威慑力的承认,更夹杂着一种漫长的心理折磨终于结束后的复杂情绪——一种畸形的“解脱”。
值得一提的是,以此案为蓝本改编的电影《第八个嫌疑人》已上映有一段时间,影片由大鹏主演。
从已发布的片段来看,制作颇为精良,对案件的还原与人物心理的刻画都值得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