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二十一万(2/2)
时间转到1995年8月,陈恂敏等人找到刘光,提出要搞枪。他们给出的理由是:“我们出门做生意,必须有枪防身,必要时也能吓唬人。”
刘光起初并不愿意。但陈恂敏随即承诺:“你放心,枪我们不会白用。我先给你五万,事后还会再打点十万,而且我保证帮你活动关系,把你调回原职。”
在友情、平日吃请的回馈、金钱诱惑以及职务恢复的多重因素作用下,刘光最终松口答应了。
答应归答应,枪还锁在已交接的保险柜里,他无法直接取出。于是刘光找到同在建行工作的亲戚何永新——何当时是押运股股长,二人合伙设了一个局。
一天白天,何永新故意当众报告:“仓库的门好像没锁好?”刘光立刻接话:“是吗?那我去看看。”
随后他找来锁匠打开保险柜,并偷偷配了一把钥匙,交给何永新。何永新趁无人时潜入仓库,顺利取走五支五四手枪及两百发子弹。
刘光并不傻,他刻意不亲自取枪,就是为了一旦事发可以推脱责任。他再三叮嘱陈恂敏:“你们千万不能出事,否则我就完了。用完必须马上还我。”
陈恂敏信誓旦旦地保证:“你还不信我吗?我这样身家的人,开大奔的,可能拿枪去跟人火拼吗?”想到陈恂敏的财力和身份,刘光虽然提心吊胆,却也只好选择相信。
至此,人手与枪支俱已到位,接下来便是制定行动方案。陈恂敏心思缜密,强调不能蛮干,必须精心策划。那么,他们究竟是如何布局的呢?
首先,他们让袁长荣联系其表哥温十七。温从事水上货运,自己有一条铁壳船,负责在水路接应。何永新则在码头附近做陆上接应。
现场行动由何为光带队,袁长荣、何冬海配合,三人各持一把五四式手枪实施抢劫。行动时间定在1995年10月25日。
转眼到了10月25日中午,何为光、袁长荣、何冬海三人抵达清远市工商银行北门储蓄所。这是一家资金量不大、安防较弱的小储蓄所。
他们骑着一辆三轮摩托车,在后门附近假装闲聊,静候时机。直到中午工作人员外出吃饭、打开大门的一刻,三人迅速冲入室内。
突如其来的闯入让室内人员惊慌失措。他们举枪威慑,一名负责人刚开口质问,便被何为光一拳击倒在地,倒地后便不再动弹,假装昏迷。其余两三名营业员吓得呆立原地。
他们用枪胁迫一名女营业员打开保险柜,迅速将现金装入袋中——总计二十一万余元。整个过程仅持续一分钟左右。
得手后,三人迅速冲出储蓄所,跳上三轮摩托车疾驰而去,抵达码头与何永新会合。
此时,袁长荣的表哥温十七已驾驶铁壳船在此等候。几人登船后,船只迅速驶向阳山县。就这样,一家小储蓄所,二十多万现金,在一分钟之内被轻易劫走。
随后,这伙人与主谋陈恂敏顺利会合。初战告捷,自然要庆祝一番。众人包下一间ktv,纵情饮酒高歌。
气氛正酣时,陈恂敏接到了一个电话——来电者是他的内线毛远琴。对方告知他,警方已经立案侦查,并核实被劫金额总计二十一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