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悍匪张显光-给你二十万(2/2)

李延波欣喜若狂,几乎要冲到街上大喊大叫。张显光让他冷静下来,说道:“别这么激动,这才到哪儿?等春节过后,我们就在沈阳开家大酒店,到时候波子你就是保安经理,也是酒店负责人之一。咱们都是创始人,风风光光当老板,那才叫有面子!”

他们确实计划开设酒店作为掩护身份的正经营生。若能盈利自然最好,亏本也无所谓。

“等显辉搞到正规军火,什么ak、手雷都弄回来,我们就干更大的案子!来钱多快啊!”

当晚他们并未立即分赃,打算等风头过去再说。

“急什么?钱就在这儿,早晚都是我们的。具体金额不用清点,看新闻报纸就知道了。”

次日清晨,四人准备暂时离开。临近春节,每人先取部分钱回家过年。

张显光随手拿了十万元;张显辉则取走约五十万元,用于购买五四式手枪、冲锋枪和手雷等武器,为日后更大的行动做准备。

李延波分得三千元。

这正是前文所说他“死得最亏”的原因——参与不过数日,仅分得三千元,不久便案发被捕。

当然,这并非他的最终份额,张显光解释说:“先拿三千回家过年。给你太多,你回家张扬反而引人怀疑。这些钱在你老家过年绰绰有余了。”

2003年1月30日,农历腊月二十八,李延波带着大包小包回到木兰县老家。一路上他意气风发,自觉终于扬眉吐气。

回家后,他终日穿梭于各种酒局,常在醉酒后向人吹嘘:“以后要找我可就得去沈阳了,下次回来还不知道什么时候……”

他完全沉浸在一种虚幻的“社会大哥”想象中——身穿黑色西服,手持手机,身后跟着一群小弟,在酒店里颐指气使。

从腊月二十八回家到正月初九,整整十一天,李延波一直处于醉生梦死的状态。

这三十年来,这段时间是他人生中最“风光”的时刻。

再说老大张显光,他带着分得的十万元现金返回后,立即为女友李丹购置了一件貂皮大衣。

在2003年,貂皮大衣是极为流行的奢侈品,价格昂贵——一件就价值一万余元,相当于当时普通人一年的工资收入。收到如此贵重的礼物,李丹自然喜出望外。

时年31岁的李丹比张显光小7岁。她原本已有男友,但在歌舞厅结识张显光后,便被对方看似富有且颇具魅力的气质所吸引,毫不犹豫地与前任分了手。

与张显光在一起后,他经常前往李丹在灯塔县的老家小住。每当亲戚问起他的来历,张显光总是简单回应:我是黑龙江的,在哈尔滨干活。从不多作解释,因此大家都称他哈尔滨。

时间一长,邻里渐生疑虑——此人并无正当职业,终日待在李丹家中豪饮,酒醉后还常与她激烈争吵,从未见其外出工作。

有人试探着问起他以往的经历,他便敷衍道:以前在哈尔滨拉煤球。

尽管如此解释,他无所事事的状态仍然引起多方猜疑。

有亲戚好心提醒李丹,她却不为所动,反而认为:我对象在外很有本事,只是不愿跟你们多说。你们都什么档次?都是村里的老农民,人家那是低调,怕伤了你们的自尊心。人家干的是大买卖,跟你们说这些干嘛?你们什么也不懂,还非得打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