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悍匪张显光-抢劫运钞车(2/2)

他突然灵光一现:“前些天我在街上看到运钞车——要是能抢一次,是不是就彻底妥了?”

这个提议立刻得到其他三人的响应。既然意见一致,他们立即开始筹划。

经过多次踩点,他们最终选定东陵区泉园小区的邮政储蓄所作为目标,计划在该储蓄所门前抢劫前来送款的运钞车。

跟踪观察两天后,他们发现运钞车仅为一辆普通面包车,只有两名押运员,且未配备枪支。

四人认为难度不大:“对方只有两人,还没枪。我们四人持猎枪发动突袭,瞬间解决战斗,和抢劫路人没什么区别。”

唯一的区别在于运钞车在街上较为显眼,需提前规划撤退路线,但除此之外似乎并无其他难题。

经过周密准备,2001年1月9日——距上一次抢劫仅隔十天——他们便迅速将计划付诸实施。

当晚10点,老三张显辉在街上拦下一辆出租车,声称要去接两位朋友。

途中,张显光和张显明上了车。车辆行至东陵区一处偏僻地段时,张显辉示意停车。坐在副驾驶座的张显明佯装付钱,却突然掏出尖刀,向司机猛刺数下致其死亡,手法极为凶残。

三人将司机尸体拖出,塞进后备箱,随后将车开回他们的出租屋。当晚的行动就此结束。

第二天早上8点半,四人开着劫来的出租车抵达储蓄所附近。表弟李彦斌负责驾车接应。

不久,运钞车抵达。三兄弟身穿黄色大衣下车——他们事先将猎枪的枪管和枪托锯短,藏在大衣内特制的兜袋中,这一手法与鹤岗孙海波团伙的作案方式如出一辙。

三人走近刚下车的两名押款员,突然掏出锯短的猎枪近距离射击。两名押款员顷刻间中弹倒地。

他们迅速抢走两个钱袋,飞奔回出租车内,李彦斌立即踩下油门疾驰而去。

回到据点清点,共劫得78.5万元现金,但法院判决书认定为80.98万元,其中2万余元的差异原因不明。

张显光直接拿走20万元,并表示:“剩下的你们自己分,我只要这些。”

最终,李彦斌分得1.2万元,张显明分得25万元,其余均归张显辉所有。

这起案件在当时未能侦破,80万元巨款被他们轻易得手。在当年,这无疑是一笔惊人的财富。

分赃后众人再度分散:张显辉南下继续发展;张显明仍经营武馆;张显光则终日无所事事,沉溺女色。与其他两人不同,他连表面上的正当职业都没有,仅靠挥霍度日。

后来通过婚介所,他结识了一名女性,交往一段时间后却又突然消失,转战歌舞厅场所。因其出手阔绰,很快结识了来自辽宁省沈阳市灯塔县铧子镇张海村的李丹。

这名女性在后续事态中扮演了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