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悍匪周克华-发工资(1/2)

原来,自1月6日南京抢劫案发生后,由于周克华的身高、体态等特征与另一名杀人犯曾开贵极为相似,警方一度误认为该案系曾开贵所为。

媒体随之大肆报道,称案件是曾开贵所策划。

彼时案发不久,dna鉴定尚未完成。

随后警方通过dna比对确认真凶实为周克华,但并未公开更正这一信息,意图将错就错,以此迷惑犯罪嫌疑人。

因此,周克华当时并不知晓自己的真实身份已经暴露。

他还在心中暗自讥讽警方:“你们把我当成曾开贵?那你们就抓他去好了!累死也抓不到我!”

他甚至将此事告知了张桂英,坦言道:“他们口中的曾开贵,其实是我,周克华。这些案子都是我做的。”

他不仅向她全盘托出作案经过,还向她展示了自己携带的手枪。

张桂英听后顿时骇然失色,内心惊呼:“天哪!竟然是杀人犯!”

她感到极度恐惧。见状,周克华安抚她道:“桂英你别怕。我对别人狠,但对你好。你放心,我绝不会让你吃亏。”

张桂英本就智力有限,这一番话更是让她思绪混乱、不知所措。但不得不承认,她一生中从未有人待她如此之好——日日如少奶奶般被人伺候、娇惯,既无需外出工作也不必劳累。

加之周克华许下将来为她治病、购房等美好承诺,都令她愈发依赖,甚至难以离开他。

她内心深处不愿骤然失去眼前这般舒适的生活,一切已成习惯。

因此,张桂英没有选择离开——并非出于对周克华的感情,事实上她对他毫无情意,根本动机只是金钱。

这也正符合周克华的预期:令她习惯这种生活,从而再无法抽身。

两人之间,实为各取所需。

之后,他们便共同生活。到了六月下旬,周克华对张桂英说:“你看,我给你治病、买房买车,我估算总共需要四五十万。我现在没这么多钱,但我有办法弄到。不过,你得跟我一起干。”

此时的张桂英清楚对方其实并无积蓄,但心想只要他能搞到钱,治好自己的病,甚至助她出人头地,你做什么与我何干?

“行!我跟你一起干!”

见她同意,周克华又提出:“为了建立信任,你得交个‘投名状’。”

张桂英不解地问:“什么是投名状?我从小到大,连一张奖状都没有啊。”

周克华解释:“不是奖状。‘投名状’就是你在我面前杀一个人,这样才算真正入伙。”

张桂英一听连忙摇头:“不不…不行!绝对不行!我不敢!别说杀人,连鸡我都不敢杀!”

周克华早料到她不敢,如此提议实为试探和施压。

于是他转而说:“这样吧,不杀人也行,但你得跟我去重庆干一票。只要一起做过事,往后就有信任了。”

周克华退让一步后,张桂英认为这个方案尚可接受,便答应了。

下一步,便是启程前往重庆。

2012年7月1日,张桂英退掉宜宾的租房,与周克华一同抵达重庆。

两人在重庆分开居住,张桂英先是在李家沱租下一处住所,随后又迅速搬往沙坪坝高滩岩正街。

平日他们通过电话和短信联络——此前周克华从不使用手机,但因张桂英的存在,他不得不开始用手机联系。

他让张桂英在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分别开设账户,以备日后存取资金使用。

偶尔,他也会带张桂英一同外出逛街,但方式与常人迥异:两人始终保持约五十米的距离,一前一后分开行走,极为谨慎,生怕被人认出。

只有吃饭时才会同桌而坐,餐后仍先后离开,绝不一同进出,小心至极。

总之,周克华要求张桂英:无需冲锋陷阵,但须全力配合,且必须绝对听从指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