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悍匪周克华-结婚(1/2)
1996年,周克华与徐薇徐二妹正式登记结婚。与许多人想象中的婚礼不同,他们的婚礼办得极为简朴,甚至可以说是简陋——这一点,与他父亲周正喜当年的做法如出一辙。
没有仪式,没有宴席,仅仅领了一纸结婚证,便回到了家中。
两人连一顿较为正式的饭菜都没有准备,更不必说去饭店庆祝。
用周克华自己的话说便是:“何必搞那些虚的?既浪费钱财,又显得俗气。爱情应当是红尘作伴、活得潇洒,该省的就省,不该花的绝不花。”
婚后,尽管身边有了妻子的陪伴,周克华却并未放下对“枪”的执念。他仍旧时常琢磨与枪支有关的事情。
于是在1997年,他远赴云南边境地区,试图购买枪支。最终,他在云南文山购得一把“五四”式手枪。
据他事后自述,之所以选择这种型号,是因为觉得之前使用的长枪不便隐藏、易于被查,而手枪体积小,别在腰间更容易携带。
不料,他刚登上返回的大巴车就被警方查获,随即被捕。这一次,他未敢有任何反抗,也没有像从前那样嚣张行事。
之后,警方通知了他的妻子徐薇。她携款赶赴云南,缴纳了罚款,周克华因此被释放。
有不少人推测,周克华此次被捕实则是遭到了“钓鱼执法”——那个年代类似通过查处违法行为收取罚款的现象并不少见。
至于他买枪的真正动机,则始终成谜。
这段时期,他并没有其他违法记录,是否曾实施过其他案件,恐怕只有他本人最清楚。
返回重庆后,周克华仍需谋生。但这一次,他不再完全依靠体力劳动——不知何时他学会了驾驶技术,于是进入重庆某集装箱公司,担任叉车司机,负责货物装卸工作。
时间来到2000年,由于渝怀铁路的修建需征用部分土地,当地居民获得了相应的经济补偿。
按照政策,每个人可获得两万元。此时周克华家中已有三口人——他本人、妻子以及他们已出生的儿子,因此一共领到六万元补偿款。
在当时,六万元称得上一笔不小的款项。拿到这笔钱后,周克华首先想到的是盖房。
事实上,这也是许多农民最朴素的愿望:有了积蓄首先改善居住条件。
对于普通人来说,生活无需大富大贵,有房有地、吃饱穿暖、家庭和睦、子女乖巧、老人安康,便是莫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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