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悍匪孙海波-大哥,我还行吗?(2/2)
1995年3月2日上午8点,鹤岗中院公开审理南山矿大案。孙海波等三人落网后首次见面。
孙海波被人押解出庭,面无多余表情,只带几分傲气。他知道自己的案子已震惊全鹤岗,无数人正注视着他,日后他也将成为坊间谈资,不能失了“老大”的姿态。
闫文宇见到他时目光躲闪,不敢直视,想必内心有愧——当初向大哥保证时牛皮吹得山响,最终却彻底崩溃。
田雨看见孙海波则显得十分热情,不时望向他。
开庭后,三人均未请律师,对全部指控供认不讳。被问及是否需要辩护,闫文宇和田雨都表示没有。
唯独孙海波提出:“警方在我家收缴的那些钱不是赃款,是我妻子为过年向别人借的。还有买电视机的钱,可能是我妻子出的,我记不清了。”他一心只想为家人保住仅剩的财物。
三人所涉罪名极多:抢劫、盗窃、故意杀人、抢夺枪支、非法制造枪支、私藏枪支弹药等等,当庭被判处死刑。问是否上诉,三人均表示不上诉。
五天后,黑龙江省高院核准死刑判决。
四天后的3月11日上午7点,鹤岗市召开公审大会,随后三人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临刑前一刻,三人离得很近。田雨先开口问孙海波:“大哥,我还行吗?”
大哥看了看他:“你行。”
闫文宇也跟着问:“大哥,我呢?”
孙海波勉强的说:“你也行。”
终究是生死一场的兄弟,闫文宇扛不住审讯也是人之常情。
随后三声枪响,他们实现了当初的承诺——同年同月同日死,而且还是同一时刻。
孙海波此前提出保留财产的请求结果如何?
从他家搜出的21英寸彩电、一枚金戒指、一块手表、1500元现金,以及那个花100元买的旧高压锅,一律依法没收。
至于孙海波他们所租的房子,原属单位公产,本不可出租。房主为赚小钱私下出租,最终房子被收回,600元房租被没收,另处罚款500元——可谓损失惨重,但谁让他租给了孙海波呢。
还有一个未解之谜:行动前田园曾说:“碰见拿小枪的别打。”这话是孙海波交代的。
警方多次追问原因,孙海波解释:“当时他突然说的,时间紧迫,根本没来得及问是什么意思。”
随着田园身亡,无论怎么推理都再无答案。当时楼内持小手枪的都是经警,事后调查也未发现谁与田园有特殊关系,连孙海波自己也参不透。
这个谜,恐怕永远无法解开了。
该案之所以知名度不如其他大案,主要是因为受害人数量相对较少(共14人),且他们最终并未得手。
但这并不影响案件的戏剧性和代表性——就犯罪策划与执行而言,此案堪称“最牛”,尽管对案犯而言是一次失败的犯罪。
此类事件也多发生于那个年代,安保措施不足,安保反应能力有限,竟让几人持猎枪便得手突袭。如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警方能力已远非昔日可比,再发生此类案件的可能性极低。
最后稍作总结。
若孙海波等人能活到今天,再回头看当年所羡慕的花花世界,放到现在恐怕根本不值一提。
他们作案时耐心蛰伏、长期准备,为发财却心急如焚、犹如投胎。其实他们当年还那么年轻,本可以慢慢奋斗,何须急于一时?
应该说,世界确有很多不公,但于孙海波等人而言,尚未到绝境。
除田园、田雨兄弟家境较差外,孙海波和闫文宇都过着普通百姓的生活,并非吃了上顿没下顿。
尤其是闫文宇,曾有一份好工作,却仍不满足。虽然人人都想大富大贵,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即便他们此次得手,日后真就能靠抢来的钱做成大生意、当上大老板吗?
手捧巨款做生意的人不少,输得倾家荡产的也大有人在。
想成为大老板,无不需要经历九死一生,一步一步从小做起。即便此案未破,他们几人真能齐心协力、永不内讧吗?赌命的人,没几个能赌赢。
人间正道是沧桑,违法犯罪莫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