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悍匪孙海波-十一号尸体(1/2)

眼见炸药未能奏效,孙海波顿时怒火中烧,厉声道:“既然炸不开,我还有办法!”

随即又取出两管矿山专用的黄泥炸药——这种炸药本具有一定粘性,可附着于墙面。但由于存放时间过长,粘性失效,炸药难以固定。

孙海波急中生智,拉过一个沙发,以沙发背将炸药抵在墙上,接着拉出引爆用的花皮电线,延伸至会议室门口。

就在这时,他注意到田雨的枪出现卡壳,便立即将备用手枪扔了过去。

待田雨接过手枪,引爆线路也已准备就绪。两人用电池引爆炸药,倒数三声后,只听“轰隆”一声巨响,浓烟顿时弥漫整个空间。

他们在门外等待约一分钟后冲进值班室,却愕然发现墙壁几乎完好无损,仅被炸出一个三十多厘米的浅坑——炸墙体远比炸门困难,以沙发抵住炸药的做法未能充分发挥其威力,这其中显然存在技术层面的不足。

此时形势已极为不利:金库久攻不下,内部不时有子弹射出,炸药也已用尽。

孙海波对田雨长叹一声说道:“时间拖得太长,必须撤退了。”

从行动开始至今已逾半小时,且已有人员逃脱报警,若再滞留势必陷入险境。

但如何处理尚未断气的田园成为难题。孙海波试图背起他撤离,却发现根本无法搬动。

田雨见状提议:“只能补枪了,我来执行。”

眼下确无他法,孙海波只得含泪同意。

他随后流下眼泪,虽从未言明原因,但明显看得出他对这位兄弟深有不舍。

与对待闫文宇不同,田园虽行事鲁莽,却始终与他同心同德。

关于补枪方式,孙海波指示:“就对准原有伤口打吧。”

这一举动却为日后侦破工作带来极大麻烦。田雨依言在原枪口处补了一枪后,孙海波又嘱咐:“再朝他左眼补一枪,他这个特征太明显了。”

完成补枪后,孙海波将一块燃烧的沙发巾盖在田园脸上,又从衣架取下一件黄色棉大衣覆盖其身体,随即下令:“掩护,撤退!”

说完便冲向走廊。

田雨闻令双手持枪,倒退着紧随孙海波向后撤离。抵达正门与闫文宇会合后,三人迅速逃离现场。

由于原计划用于运钞的车辆此时已无用处,他们弃车步行,经矿场煤区向西奔逃,越过一条铁路,穿过铁西小学校园,最终返回租住处。

他们离去后不久,金库内人员也开始撤离。此时屋内火势蔓延,未被引燃的炸药包突然发生二次爆炸,一声巨响震耳欲聋,浓烟滚滚而出。

气浪震碎值班室玻璃,火焰自窗口喷涌而出。

这场震惊全国的恶性案件至此告一段落,战况极其惨烈。双方交火持续半个多小时,孙海波团伙中田园被击毙,厂方则共有9名成人与1名儿童遇难,但所幸金库巨款未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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